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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關於在職稱領域開展論文造假等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
關於在職稱領域開展論文造假等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9-06-11 15:39:0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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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人社函〔2019〕151號

關於在職稱領域開展論文造假等誠信

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蕉嶺縣委組織部,市直有關單位: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是人才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和人才評價法治建設,提高評價質量和公信力,維護人才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粵人職〔1998〕17號)和《廣東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粵人職〔1996〕3號)的精神,現就我市在職稱領域開展論文造假等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誠信教育。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應將誠信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在職稱申報等重要節點必須開展誠信教育,引導專業技術人員自覺抵製弄虛作假、抄襲他人論文等行為。對在職稱論文誠信方麵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及時開展誠信誡勉談話,加強教育。

二、加強誠信宣傳。創新手段,拓寬渠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傳統媒體及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加強職稱誠信宣傳教育,大力宣傳誠信典範榜樣,發揮典型人物示範作用。及時曝光違背誠信要求的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單位和各級職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的舉報電話,應該時時保持暢通,接受來自社會各方麵的舉報。論文作者所在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發表論文的管理,對在列入預警名單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的科研人員,要及時警示提醒;各級評委會對在列入黑名單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在各類評審評價中不予認可;對於已經發表並提交評委會的論文,要利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在評審前進行不定量的隨機抽查。

四、嚴厲查處職稱領域論文造假等行為。對弄虛作假,仿造學曆、資曆,剽竊他人成果,抄襲他人論文者,一經發現查實,不受理其評審或撤銷其評審通過的專業技術資格,收回資格證,並在兩年內不得申報評審。構建聯合懲戒機製,將失信人員失信情況記入誠信檔案,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