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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關於做好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2-08-28 11:11:2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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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蕉嶺縣委組織部,市直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貼製度的意見(試行)》(梅市府[200750號)要求,今年我市繼續開展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選拔工作。為加強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構建梅州專家隊伍,實現我市“一園兩特帶動一精”戰略提供人才骨幹力量,決定開展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的選拔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範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種所有製企事業單位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較高技能及解決企業關鍵技術問題的高技能人才;依靠科技創新、直接參與研發工作並帶領科技人員將科技成果轉化到產業領域,取得明顯經濟效益,使企業處於本市同行業領先地位的主要經營管理者。  

(二)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擔任行政領導後不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已經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市政府津貼的人員,不列為此次選拔推薦對象。  

二、選拔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模範履行崗位職責。  

(二)必須是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或能力突出的技能人才,近五年來取得的專業技術(技能)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並得到我市同行專家認可。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和高級技師資格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或技術工人,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自然科學方麵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學價值,得到省內外同行專家認可,達到省內領域先進水平,是學科領域帶頭人,或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的前五位、二等獎的前四位完成者;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方麵,成績卓著,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作出突出貢獻,並取得重大社會效益,是重點學科帶頭人。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在省內處於領先地位,並經過實施創造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或獲得國家發明獎一等獎的前五位、二等獎的前四位完成者;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前五位、一等獎的前四位、二等獎的前三位完成者;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二位,二等獎的和三等獎的首位完成者;梅州市科技進步一等獎或多項二等獎的首位完成者。  

3、完成我市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和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或在引進高科技產品技術項目中,創造性地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其技術水平處於市內領先地位,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長期工作在工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或在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績突出,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長期從事教育工作,在教學思想、教學理論、教學方法和教學管理上有獨特創造,所形成的教育思想或教學方法得到普遍推廣,教育教學成績顯著,為省、市內外同行公認。  

6、長期工作在衛生一線,醫術精湛,多次治愈疑難、危重病症;或在較大範圍內多次有效地預防、控製傳染病,成績顯著,為省、市內外同行公認;或在衛生科研和成果推廣中業績突出,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在高新技術產業、物流、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和現代管理等領域,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可行性解決方案,經實踐檢驗,具有特殊貢獻的人員。  

8、在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等其他專業領域取得優異成績,或為我市贏得重大榮譽,在省、市內外同行中享有盛譽,對發展我市的先進文化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員。  

三、選拔數量和推薦指標  

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人員共30名。結合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各地區、各部門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分布情況,向各縣(市、區)、各單位下達推薦人選指標,請按以下指標推薦人選:  

(一)興寧市、梅縣、五華縣推薦人選各5名,梅江區、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平遠縣推薦人選各4名,各縣(市、區)在推薦人選指標內必須推薦1名高技能人才。  

(二)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經貿局、市水務局、梅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含園區)、嘉應學院、梅州市人民醫院推薦人選各3名。  

(三)市直其它正處級(含東山中學、嘉應醫學院、嘉應學院梅州師範分院)單位推薦人選各2名;中央省屬駐梅單位推薦人選各1名。  

(四)各單位、各部門沒有符合選拔條件的可以不推薦。  

四、推薦程序  

(一)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選,經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或組織專家審議後,確定本單位、本部門擬推薦人選,並按隸屬關係逐級向上級推薦人選。  

(二)非公有製企事業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單位直接向所屬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推薦人選。  

(三)市直和中央省屬駐梅單位推薦的人選必須在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以主管部門行文推薦;各縣(市、區)推薦的人選必須在當地政府、人社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以當地人民政府行文推薦。  

(四)各縣(市、區)、市直和中央省屬駐梅單位,根據選拔條件,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初審後,報所屬縣(市、區)政府或本部門、本係統、本單位領導審核同意後,將推薦人選有關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五)對各縣(市、區)、各單位、各部門推薦享受市政府津貼人選的材料,在經過初審、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評審通過人員提交市選拔領導小組審核,將確定的30名候選人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梅州市人民政府審批。  

五、報送材料和時間要求  

(一)《選拔工作情況報告》1份,內容包括推薦人選情況、專家評議以及公示情況等,《選拔工作情況報告》須加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門公章,並注明聯係人、聯係電話。  

(二)被推薦人填報《梅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專家審批表》12份,填寫前請仔細閱讀《填表說明》,表中“考核情況”是指近五年年度考核情況。  

(三)推薦單位分別填寫被推薦人《推薦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110份,“獲獎情況”主要是指近五年來取得的成績、成果和貢獻,並注明相關年份,《推薦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需加蓋推薦單位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門印章。  

(四)被推薦人附屬材料一套。請單獨整理成冊,內容為:1、材料目錄;2、推薦人最高學曆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鑒定證明等有關材料各1份,提供的複印件必須經推薦單位審核簽名和蓋章。  

(五)報送材料要統一規格,附件12可直接從市人社局網站下載,複印件統一采用A4紙,並附電子文檔。推薦人的申報材料一人一個檔案袋,材料目錄貼在檔案袋封麵。  

(六)推薦人的申報材料務必於20121010日前報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推薦。  

六、選拔推薦工作要求  

選拔推薦我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加強我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做好選拔推薦工作,有利於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環境,有利於激勵人才更好地為我市的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各縣(市、區)、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範圍、條件和程序推薦人選,確保選拔人選質量。在選拔推薦工作中,要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要本著重一線、重業績、重貢獻和重效益的原則,認真做好我市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工作。  

聯係人:古曉萍 湯曉惠 ;聯係電話:2128309

附件:1、梅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專家審批表(點此處下載);  

2、推薦第三屆高層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點此處下載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