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蕉嶺縣委組織部,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15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5〕12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今年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與評審時間
(一)申報和受理時間。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和需送省評審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市直各中、初級評委會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8月17日至10月9日,各縣(市、區)初級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二)評審完成時間。 全市中、初級評委員會於10月份開展評審工作,
(三)高級會計師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間安排如下:
1、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及評審的時間,待《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公布後由省人社廳另文通知。
2、繼續開展正高級會計師和廣州、深圳、東莞市知識產權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點工作,具體評審工作由省人社廳另文通知。
3、今年起,開展安全工程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和正高級工藝美術師、技工院校正高級教師評審試點,具體安排由省人社廳另文通知。
4、廣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根據試點工作方案和當地人社、教育部門有關部署開展。我市屬非試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繼續開展,執行原有資格條件和各項要求。
二、申報途徑和範圍
(一)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經所在單位同意,通過各級人才市場申報。
(二)中直、省直駐梅單位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市申報評審,須經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並出具委托函。
(三)我省對口援疆援藏及援四川甘孜州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援助時間在1年以上的,經人事關係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後,可於援助期間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其所取得資格與我省專業技術資格同等對待。
(四)對個別專業的專業技術資格市內不能評審,需委托省或外市評審的,送審前申報材料須經我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審核並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果方為有效。
(五)外市專業技術人員委托我市評委會評審的,須提交外市市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後,評委會方可受理。
三、申報評審條件及有關政策
(一)申報評審條件。
1、高級審計師資格條件執行原人事部、國家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高級統計師資格條件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90號),其他專業評審條件執行1998年以來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其中地質勘查工程、輕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執行《廣東省地質勘查工程專業高、中、初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8〕184號)、《廣東省輕工工程專業高、中、初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8〕185號)。
2、學曆、資曆條件執行《關於深化我省職稱製度改革的若幹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幹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
在我省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可與中專學曆人員同等對待,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與大專學曆人員同等對待。
3、職稱外語條件執行《關於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不作為職稱外語條件的有效依據。
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考人員範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職稱外語不作為必備條件:(1)研究生學曆或碩士學位的;(2)2015年8月31日年滿50歲的;(3)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4)參加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或按2005年6月後新考試標準成績達到總分的60%以上申報正、副高級資格的;(5)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或按2005年6月後新考試標準成績達到總分的60%以上申報中級資格的。
4、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執行《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76號)。
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考人員範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必備條件:(1)研究生學曆或碩士學位的;(2)2015年當年8月31日年滿50歲的;(3)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4)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5、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需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6.論文、著作條件執行《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
(二)有關政策。
1、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執行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幹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具體問題的補充說明》(人職發〔1991〕17號),以及原省人事廳《關於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複》(粵人函〔2005〕301號)、粵人發〔2007〕197號文有關規定。凡與上述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2、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係列資格,按《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
3.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2〕38號)執行。
四、申報和審核要求
(一)個人申報
1、申報人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和對應的專業資格條件,如實填報並必須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經單位審核及公示無異議後,報送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後推薦給相關評委會工作部門。相關的申報評審表格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hrss.meizhou.gov.cn/)“梅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2、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於今年8月31日,其後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職稱外語考試成績、計算機模塊考試合格證、學曆(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3、提交申報材料時,一並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曆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並由經辦人簽名,複印件一律無效)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4、今年我市繼續進行網上申報職稱。申報中、初級各係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請登錄梅州市人社局網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頁麵注冊賬戶如實錄入個人申報職稱信息內容,並在申報職稱信息表上簽名確認。申報人的職稱信息在網站自行保存3個月,逾期未能通過審核的,網站將自動刪除申報人錄入信息。
申報人偽造學曆、資曆,謊報業績成果、工作單位,一經發現和查實,將在職稱管理係統記錄其相關信息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報送相關征信管理部門。
(二)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並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退回,並及時告知申報人。
2、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後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3、公示結束後,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用表八)和《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並報送。
(三)主管部門、政府人社部門、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政府人社部門、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並請報送單位書麵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範;(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違規受理評審的評審結果一律不予核準、發證。
五、評審組織要求
(一)各中、初級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嚴格執行《廣東省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庫暫行辦法》(粵人發〔2003〕101號)和《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的規定,各評委會應及時調整和增補評審委員,報相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二)除主任委員相對固定外,其他評委(非公務員身份)必須隨機在評委庫中抽取產生。今年市直中、初級評委會評委抽取地點在我局,各縣(市、區)初級評委會評委抽取地點在所屬的縣(市、區)人社局。各評委會名單一經抽取立即密封,指定專人保管。2013、2014年連續兩年參加評審的評委,不得參與今年度的評審工作。
六、評審工作要求
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認真組織開展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