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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9-03 15:48:5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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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各項人事考試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類管理

  (一)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二)不得參加考試

  1.“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正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3.未按照廣東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下同)其他地區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

  1.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後7天內的考生;

  2.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症狀的考生;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後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無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離考場考試再檢測核酸;

  4.發生本地疫情時,封閉區、封控區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由現場指揮部組織評估,出具放行條,實現專人專車閉環接轉。

  二、考前準備事項

  (一)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須提前14天注冊“粵康碼”,並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症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症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二)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三)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考生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

  3.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4.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5.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6.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並出示“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備查。

  三、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後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後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後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症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就診”等相關處置。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不適症狀,應及時報告並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衛生防疫人員研判認為可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否則,由衛生防疫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本防控須知和《廣東省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後)。

  考生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並簽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自願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其他事項

  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將及時發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

  廣東省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定,自願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