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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關於進一步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9-30 09:40:1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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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今年8月7日,我廳印發了《關於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自9月1日起實施,其中《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和《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分別替代了原《廣東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粵人職〔1998〕15號)和《關於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為進一步做好當前我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抓好政策文件的學習貫徹

  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是貫徹中央和省深化職稱製度改革意見以及人社部40號令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新時代我省職稱工作的規範和指引。新的政策規定在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工作的實施主體、開展程序等方麵均作出了調整優化,進一步明確職稱評審委員會是職稱評價的主體,進一步落實“放管服”要求,進一步突出“業內評價”原則,減少行政幹預。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準確掌握政策精神,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讓用人單位和專業技術人才充分了解政策,準確把握政策,抓好政策的落實落地。

  二、積極穩慎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過渡

  1、2020年12月31日前,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的收尾工作與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並行開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結合本地區實際,合理安排開展收尾工作。《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關閉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端口,不再辦理相關業務。

  2、2020年10月31日前,全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工作暫以線下流程辦理。待《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升級改造完畢,由職稱評審委員會通知個人在係統補充錄入相應信息,按程序生成職稱電子證書或證明。

  3、根據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有關規定,我廳確定了相關業務表格樣式。其中,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使用《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附件1),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工作使用《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附件2)。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工作使用常規職稱評審的《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相應表格可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

  4、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研究製定期間,已通過評審、認定方式取得員級職稱的全日製大學專科(技工院校高級技工班畢業)學曆人員,或取得助理級職稱的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仍可按照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有關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的渠道參加認定。

  三、進一步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服務

  1、專業技術人才申請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應同時提供可證明本人真實業績能力水平的有關材料。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沒有對提交業績成果材料的類型、數量作硬性要求。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可根據開展評審認定需求和行業實際確定業績成果材料推薦目錄。

  2、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工作的申報程序、申報材料與我省常規職稱評審相同,結合我省每年度常規職稱評審工作同步開展。對於重新評審通過人員,發放我省職稱證書。

  3、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工作與職稱申報工作結合進行,是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的重要環節。對於確認通過人員,由相應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確認意見,確認意見用於在我省申報評審職稱。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職稱評審委員會要精心組織實施,積極穩慎做好過渡工作。執行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反映。

  聯係人:駱贇 ,聯係電話:(020)83133950。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