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廳《廣東省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定點培訓機構認定辦法》(粵勞社函[2008]1725號)和《關於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定點培訓機構期滿重新認定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1]109號)要求,我局組織有關專家對市直8家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定點培訓機構期滿重新申請認定進行了審核評估。經評審,現對擬認定為梅州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定點培訓機構以及培訓工種(等級)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
1、公示內容:
申請的培訓機構名稱
|
申請的培訓工種及等級
|
梅州市高級技工學校
|
計算機係統操作工、汽車維修工、維修電工、鉗工、車工(初、中、高級);
農藝工(初級)
|
梅州市交通技工學校
|
汽車維修工、汽車駕駛員、維修電工、計算機係統操作工、焊工(初、中、高級);
農藝工(初級)
|
梅州市思蘭職業培訓學校
|
家政服務員、化妝師、美容師、美發師(初、中級);
農藝工(初級)
|
梅州市惠民職業培訓學校
|
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計算機係統操作工、農藝工(初級)
|
梅州市春雨職業培訓學校
|
化妝師、美容師(初、中級);
農藝工(初級)
|
梅州市扶元堂職業培訓學校
|
美容師、美發師(初、中級);
家畜飼養員、農藝工、按摩師、計算機係統操作工(初級)
|
梅州市順成職業培訓學校
|
計算機係統操作工、客房服務員、農藝工(初級)
|
梅州市華南職業技術學校
|
計算機文字錄入員、汽車維修工、農藝工(初級)
|
2、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對所公示的培訓機構有異議的單位或人員,可直接向本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3、受理單位: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與農民工工作科
聯係電話:2128505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