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組織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責任意識》學習培訓的通知(粵人社發〔2009〕2號)文件要求,並報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管理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對全市公務員進行《公務員責任意識》全員培訓學習。為切實做好這次全員培訓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培訓目的要求
通過培訓學習,強化我市公務員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自覺遵守公務員職業道德,切實轉變機關作風,優化政務環境,建設責任政府。
二、參加培訓對象
全市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並按同級財政負責同級人員培訓經費的原則,市直參訓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負責組織培訓學習,縣(市、區)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省管單位和垂直單位公務員由其主管部門負責,也可委托當地政府人事部門培訓。
三、培訓內容和形式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務員責任與責任意識概述、公務員問責製與問責意識及公務員責任意識的培養途徑等。培訓參考教材:《公務員責任意識教程》(中國人事出版社出版)。此次培訓采取講座形式,聘請有關專家分批進行集中講授。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市直公務員集中學習時間為2009年12月10-11日,共兩天時間,四個學習場次,每場講座半天時間(上午8:45-11:45下午2:45-5:45),各單位按每場四分之一人員安排學習,學習人員安排名單於
五、培訓紀律
參加培訓是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全體公務員都需要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參加培訓。除確因有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請假。不參訓的人員按公務員培訓紀律處理。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
六、其它
1、縣(市、區)應在培訓結束後,將培訓學習情況於十二月底前用書麵形式報市人事局培訓教育科。
2、培訓學習教材縣(市、區)可直接與中國人事出版社訂購,也可委托市人事局統一征訂,需市局統一訂購的縣(市、區),請於十一月底前將訂購數量報市人事局培訓教育科。
中共梅州市委組織部 梅 州 市 人 事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