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0-04-19 1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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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省屬駐梅有關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各行業協會:
根據國家人事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國人部發〔2007〕96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梅市府辦〔2000〕18號)以及省人事廳關於印發《2008年廣東省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的通知(粵人發〔2008〕32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對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在今明兩年開展繼續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訓學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中國特色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切實改善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和整體素質,落實人才強市和“綠色崛起”,實現創新型梅州的發展戰略,為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培訓對象和學習內容
培訓對象: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學習內容:本次公需科目培訓學習兩門課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廣東科技出版社)、《知識產權法基礎與實務》(中國人事出版社)。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可任選一門作為公需科目的培訓內容,兩年內需完成兩門課程的培訓學習。
三、組織實施和培訓方式
按照轄區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專業技術人員由所在地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培訓學習和考核。市直和省屬駐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廣東行政學院梅州分院負責組織培訓(江南團結路2號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內)。
培訓采用自學和麵授考試的方式進行。自學時間為10天,集中麵授和考試時間為2天。每月上旬接受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報名,月底進行一次麵授和考試。麵授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登記和培訓費用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學習考試合格的,成績記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人事部門蓋章確認。與專業技術人員所學專業必修科或業務培訓課程一起,才視為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培訓任務,作為執業資格延續注冊、重新申請注冊、逾期初始注冊和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的必備條件。
施教機構向專業技術人員收取培訓和教材資料費用。但應在開班前向同級物價部門提出申請,嚴格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以辦班之名亂收費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費用原則上由所在單位承擔,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安排。
五、其他
1、繼續教育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是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和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各單位、各行業要高度重視該項培訓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應積極參加培訓學習,完成好繼續教育培訓任務。
2、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必修科目的培訓工作,開展好業務技能的培訓學習,保證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學習時間,完成專業必修課的培訓任務。
3、各縣(市、區)人事局應及時開展該項培訓學習任務,製定詳細的培訓方案,並在年底將參加學習人數報市人事局培訓教育科。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