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省屬駐梅有關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各行業協會:
按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並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社廳函〔2009〕184號及廣東省人事廳粵人發〔2009〕174號文件要求,並報市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決定對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在2010年度中開展專業技術人員創新案例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和省廳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當前實際,為切實改善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圍繞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創新能力,大力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提高我市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確保加快實現梅州山區綠色的經濟崛起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二、培訓對象和學習內容
培訓對象: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類公務員。
學習內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學院共同編寫,由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創新能力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創新案例》一書。該書以典型案例的方式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創新理念、創新方法、創新規律、創新人才成長等方麵知識的綜合訓練。
三、組織實施和培訓方式
按照轄區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專業技術人員由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培訓學習和考核。市直和省屬駐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廣東行政學院梅州分院負責組織培訓(江南團結路2號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內)。
培訓采用自學和麵授考試的方式進行。本門課程學習考試時間為4天,前2天為自學時間,後2天為集中麵授和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可與廣東行政學院梅州分院聯係。本課程學習時間在2010年度結束。
聯係電話:2243651,聯係人:丘小燕。
四、考試登記和培訓範圍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學習考試合格的,成績記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培訓主管部門蓋章確認。與專業技術人員所學專業必修課或業務培訓課程一起,為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培訓任務,作為執業資格延續注冊、重新申請注冊和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的必備條件
施教機構向專業技術人員收取培訓和教材資料費用。但應在開班前向同級物價部門提出申請,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以辦班之名亂收費或隻收費不辦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費用原則上由所在單位承擔,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好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時間及有關經費。
五、其它
1、繼續教育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是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和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各單位、各行業要高度重視該項培訓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應積極參加培訓學習,完成好繼續教育培訓任務。
2、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必修科目的培訓工作,開展好業務技能的培訓學習,保證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學習時間,完成專業必修課的培訓任務。
3、培訓教材統一使用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創新能力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創新案例》,各縣(市、區)可與市局一起訂購,亦可自行與人事出版社聯係。聯係電話:010-84208342。
4、各縣(市、區)人事局應及時開展該項培訓學習任務,製定詳細的培訓方案,並在年底前將參加學習人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培訓教育科。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代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