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經研究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的就業創業類補貼項目辦理事權,調整由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事權調整範圍
本次調整下放的就業創業類補貼項目,涵蓋《梅州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關於做好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有序銜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確的各類補貼項目(具體項目詳見附件),不包括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類項目。
二、經辦機構劃分
申請主體為用人單位(學校)的,按其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照登記的住所地址,確定所屬經辦機構。
申請主體為勞動者個人的,按其就業地或創業地地址,確定所屬經辦機構。
梅江區、梅縣區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含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相應補貼項目的受理、審核、審批和資金發放工作。
三、業務銜接安排
2025年12月31日前已由市級受理的非一次性補貼項目,由梅江區或梅縣區按屬地原則承接後續補貼期內相關業務的辦理。請各相關單位及個人按照事權調整安排,申請相關補貼項目時與屬地經辦機構對接,確保補貼申請工作平穩過渡、有序銜接。
特此通告。
附件:就業創業補貼類項目清單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就業創業補貼類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