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社函〔2024〕46號
轉發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
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民政和人社)局、農業農村局: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4〕112號)轉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請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認真做好2023年度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的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申報,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要求,客觀公正做好受理、審核和擇優推薦上報工作。對申報但未入選的企業要做好解釋工作並引導其積極參加下次評選。
1.各縣(市、區)於5月8日前將初審合格後的相關原始申報材料(《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雙麵打印,其他申報材料一式一份A4紙裝訂成冊)報送市人社局。沒有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的縣(市、區)提交書麵意見。
2.用人單位提供脫貧人口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時間段須包含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在崗脫貧人口綜合收入水平按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計算,須提供對應時段銀行代發工資明細回單等證明材料,所涉脫貧人口員工必須於申請時在崗;
3.各縣(市、區)對所在地提交申請企業勞動關係總體情況提交書麵意見。
4.用人單位無不良征信證明通過“信用中國”或“信用廣東”網站或小程序核查並打印,作為原始申報材料一並寄送。
二、複評檢驗。我市沒有企業認定為2022年度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無需提交相關材料。
聯係人:薛斌 聯係電話:2302906,18023528261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梅州市新中路9號梅州市就業和人才管理中心306室。
附件: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