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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就業創業服務 轉發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轉發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5-06 17:14:2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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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梅市人社函〔202446


轉發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

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民政和人社)局、農業農村局: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4112號)轉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認真做好2023年度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的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申報,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要求,客觀公正做好受理、審核和擇優推薦上報工作。對申報但未入選的企業要做好解釋工作並引導其積極參加下次評選。

1.各縣(市、區)58日前將初審合格後的相關原始申報材料(《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雙麵打印,其他申報材料一式一份A4紙裝訂成冊)報送市人社局沒有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的縣(市、區)提交書麵意見。

2.用人單位提供脫貧人口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時間段須包含202310月至20243,在崗脫貧人口綜合收入水平按202310月至20243月計算,須提供對應時段銀行代發工資明細回單等證明材料,所涉脫貧人口員工必須於申請時在崗;

3.各縣(市、區)對所在地提交申請企業勞動關係總體情況提交書麵意見。

4.用人單位無不良征信證明通過“信用中國”或“信用廣東”網站或小程序核查並打印,作為原始申報材料一並寄送。

二、複評檢驗。我市沒有企業認定為2022年度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無需提交相關材料。

聯係人:薛斌     聯係電話:230290618023528261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梅州市新中路9號梅州市就業和人才管理中心306室。


附件:關於開展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範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農業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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