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社監詢字〔2025〕1號
梅州市和順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我局需了解你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請於2025年1月19日上午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攜帶如下資料(並複印件)到我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江南新中路82號劍英體育館側)接受詢問調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及複印件
2、你公司2023年1月-2024年12月份全部員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
3、你公司員工全體員工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
4、如無法提供相關資料,請提交一份情況說明加蓋公司公章;
5、你公司於2022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間轉賬給黃妃利的轉賬記錄。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報送有關書麵材料者,我局將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二條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特此通知。
2025年1月13日
備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資料須加蓋公章,並在複印件上注明“經核對與原件無誤”字樣;
2.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詢問,但應當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接受勞動保障監察授權委托書》(附頁);
3.本通知一式兩聯,第一份留存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第二份交當事人。
聯係人:鄧監察員 黃監察員 聯係電話:212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