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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關於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確認的公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4-12-27 17:12:3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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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用人單位:

  為鼓勵企業穩定就業,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的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參保企業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截至2023年底,含補繳欠費月數),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製目標(按5.5%計算),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不屬於“僵屍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且未處於經營異常狀態。該補貼實行“免申即享”,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政策條件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單位及金額信息。單位可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對穩崗返還信息進行確認,無異議後經辦機構將進行公示並發放資金。勞務派遣單位實行“依申請發放”。現因部分用人單位相關發放信息不完整,影響資金發放,為推動政策應享盡享,現就有關情況予以公告:

  一、對已登記銀行賬戶信息但無聯係方式的用人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1),實行公告確認。公告期為12月27日至12月28日。公告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告內容有異議,均可向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反映。無異議的,經辦機構將資金發放至用人單位對公賬戶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

  二、對無銀行賬戶信息的用人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2),請於2024年12月31日前登錄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11月14日發布的梅州市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信息確認公告(//www.yyh998.com/zwgk/zfjg/srlzyhshbzj/xwzx/rsyw/content/post_2698980.html)進行線上或線下確認,也可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現場辦理。逾期不確認的,將視為放棄享受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

  三、因信息係統等原因導致網上辦理不暢的,單位可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事大廳進行線下申報,經辦機構將按規定審核發放。

附件:

  1.梅州市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已登記銀行賬戶信息但無聯係方式的用人單位名單

  2.梅州市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無銀行賬戶信息的用人單位名單

  3.梅州市社保經辦機構谘詢電話


                                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