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北京宇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陳佳莉、黃璿、鄧騰輝、李建軍、宋依財訴你單位要求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的勞動爭議案件(梅市勞人仲案字〔2019〕45-49號)。因與你單位無法聯係,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申請書副本、舉證通知書、仲裁庭組成人員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逾期不領取則視為送達。提交答辯書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後的10日內。本委定於2019年6月25日上午9時30分在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號市人社局二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請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法缺席審理。
特此公告。
梅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O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