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梅州市客之都餐飲連鎖管理有限公司:
吳遠麗、胡恩倫訴你公司勞動爭議案(梅區勞人仲案字[2019]192-193號)現已審理終結。因無法依法或通過其他方式送達,現本委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委裁決被申請人梅州市客之都餐飲連鎖管理有限公司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申請人吳遠麗支付2018年6月份至2019年1月份的工資合計人民幣40000元;被申請人梅州市客之都餐飲連鎖管理有限公司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申請人胡恩倫支付2018年6月份至2019年1月份的工資合計人民幣64000元。本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你單位如不服本裁決,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