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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政策解讀 勞務費與工程款捆綁易致欠薪,國辦《意見》要求 ——工資單獨撥付 直接打進專戶
勞務費與工程款捆綁易致欠薪,國辦《意見》要求 ——工資單獨撥付 直接打進專戶
來源:本網   時間:2017-03-09 08:53:1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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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全麵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根本原因有哪些?如何從根本上遏製?記者就此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全麵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根本原因有哪些?如何從根本上遏製?記者就此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

  1問 欠薪水,什麼時候能根除?

  到2020年,根本遏製拖欠問題

  記者: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治理一直在進行,目前效果如何?此次《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邱小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經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得到遏製,但目前仍未得到根治,特別是受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因素影響,一些地區還有所反彈,少數地區甚至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了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由此可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依然嚴峻,任務十分艱巨。

  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都明確提出,要保護勞動所得,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製。去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麵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麵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的舉措,目的是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記者:《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目標有哪些?

  邱小平:《意見》提出,到2020年,形成製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製,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圍繞這一目標,《意見》提出,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製。《意見》同時要求,以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製度保障體係,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係。

  2問 有懲罰,工資怎麼還敢欠?

  企業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僅2萬元

  記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主要有哪些?為什麼近期在一些地方出現反彈?

  邱小平: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同時,加工製造、采礦等各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逐步增多。

  導致這些領域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麵。一是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範。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大量存在,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帶隊伍參加施工的現象比較普遍,導致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難以落實。

  二是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範。施工企業普遍采取平時隻給農民工發基本生活費,工程竣工後或春節前結清工資等做法,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極易導致欠薪。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使農民工在追討工資時往往缺乏證據。

  此外,當前一些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業、煤炭等行業的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逐步成為新的欠薪風險源。同時,我國保障工資支付的法律製度仍不健全。工資保證金等製度執行剛性不足,發揮作用不到位。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用人單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3問 破舊題,思路到底該咋變?

  實行農民工實名製,惡意欠薪追究刑責

  記者: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個老問題,此次《意見》采取了哪些有針對性的措施?

  邱小平:《意見》以治理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重點,從用工管理、工資發放、資金撥付、保障製度、項目管理等環節予以規範,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首先,針對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範問題,進一步明確要落實各類企業包括建設領域施工企業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工資的主體責任,強調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要求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先簽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麵實行農民工實名製管理製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銀行代發工資製度,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

  其次,針對一些企業工資支付主體責任難落實問題,要求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製度。其中,針對現實中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往往捆綁在一起的問題,為保證工程款中的人工費不被挪作他用,在總結一些地方經驗基礎上,特別提出要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製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要求建設單位在撥付工程款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數額,將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針對工程款撥付不到位等導致的欠薪問題,明確了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清償責任。

  三是針對企業拖欠工資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要求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求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製度,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製度,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製,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是針對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範問題,提出加強建設資金監管、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改革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等政策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拖欠工資問題。  

  蘭州為農民工追回欠薪1702萬元(鏈接)

  本報蘭州1月20日電 (記者曹樹林)記者從蘭州市獲悉:自去年12月起,該市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檢查用人單位637戶,為1278人追回拖欠工資1702萬元,群體性事件較去年同期下降44.7%,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同時,今年起蘭州市將全力打造無欠薪城市,基本實現生產經營正常用人單位按月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生產經營困難用人單位不發生新的拖欠;建設領域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按照打造無欠薪城市時限要求,全麵落實考核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