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政策解讀 社會保險政策熱點知識問答
社會保險政策熱點知識問答
來源:本網   時間:2017-02-28 16:29:28   瀏覽:-
字號:

1.哪些人可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都要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製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需要繳納多少錢?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的。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目前我省各市為13%-15%;個人以本人月應稅工資、薪金的8%繳費,計入個人帳戶,繳費工資上限為全省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繳費工資下限從2014年1月1日起為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平均值的60%。

3.企業基本養老金的組成是怎樣的?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4.2015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情況怎樣,平均水平多少?2016年要調整嗎?

2015年我省繼續嚴格貫徹國家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年度調整政策,采取定額調整和定比調整相合的方法進行調整,調整水平按國家規定以全省上年平均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後全省人均基本養老金達2400元/月。

《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明確:“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政策調整機製。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05年以來,國家已經連續11年統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養老金調整屬國家事權,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16年是否調整,需待國家出台政策明確。

5.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何調整?

對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方式,國家都提出基本原則要求:“調整方式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要體現公平並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因素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部分特殊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的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

按照國家的要求,我省在總水平確定的基礎上,普遍調整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一是定額調整基數為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全省統一標準,體現了公平原則,適當提高了養老金平均水平較低地區的增加額;二是定比調整與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繳費年限長,繳費水平高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額度較高,體現了效率原則。

6.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會對那些人群適當傾斜?如何確定?

適當傾斜是指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加發一定數額的養老金。2005年以來,國家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適當傾斜範圍的人員,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在每年下發的年度調整文件中予以明確,各年都有所不同,曆年曾被納入適當傾斜範圍的人員包括:高齡人員、企業軍轉幹部、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下同)人員等。同時,國家嚴格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擴大或縮小納入傾斜調整的人員範圍。

我省每年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確定我省當年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適當傾斜的人員範圍。其他不納入適當傾斜範圍的退休人員,按規定享受普遍調整政策。如: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在2015年沒有納入適當傾斜的人員範圍。由於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加發的養老金,都屬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組成部分,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確保發放,不得拖欠。因此,2014年底前退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按政策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已增加的專項津貼繼續發放。

7.跨省變換工作單位時,應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出手續?

(1)在地稅部門辦理減員手續;

(2)到社保轉出經辦機構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轉入。若有欠費需先補繳,若繳費信息有誤需先更正處理。

(3)轉出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係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符合條件的,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通過全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信息係統信息交換或郵寄的方式發送至轉入地社保機構,並辦理資金劃轉手續,終止參保人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

8.跨省變換工作單位時,應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入手續?

(1)向轉入機構出示轉出地社保機構(原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條件的,轉入機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係函》,通過全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信息係統信息交換或郵寄的方式發送至轉出地社保機構;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

(2)轉入機構收到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完成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9.養老保險關係從省內異地轉入省社保局的條件是什麼?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現在省社保局參保,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最後參保地屬省社保局的參保人員,可以申請將省內異地養老保險關係轉入省社保局。

10.在廣東工作參保後回外省老家工作,養老保險要不要續上?

參保人回老家工作,要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一方麵,《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另一方麵,養老金水平與參保人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水平高低和繳費年限長短息息相關,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因此,參保人回老家工作,要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將以前在其他地方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家鄉。參保人在老家工作參保後,應將原參保地的參保繳費憑證交給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由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人原參保地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和按其繳費工資12%計算的統籌基金轉移至老家新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11.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分幾個檔次,標準是多少?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有何規定?

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繳費,多繳多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隻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

各級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低檔次標準(每年120元—360元)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每年480元及以上)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提高繳費補貼標準,所增加的資金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負擔。

12.在什麼情況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需要辦理轉移手續?如何辦理?

在繳費期間跨省、市、縣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參保人應向轉入地村(居)委提出關係轉移申請,經審核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將其城鄉居保關係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個人賬戶和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13.已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跨地區轉移保險關係嗎?

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不再轉移。

1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條件是什麼?待遇由哪些部分構成?

參保人繳費累計達到15年,年滿60周歲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年滿60周歲但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可繼續繳費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由政府支付,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儲存額發放完後,由政府繼續按原標準發放。

15.重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處理?

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重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優先保留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複時段繳費,其重複參保時段隻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複參保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一並退還給本人。

16.哪些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製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醫保,由個人按規定繳費。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保製度覆蓋範圍以外的本省戶籍城鄉居民(包括少年兒童、中小學生、其他非從業城鄉居民)、各類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全日製本專科生和研究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全日製學生、在本省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17.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職工醫保按月繳費,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統賬結合模式。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單位繳費費率一般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費率為本人工資的2%,退休人員不繳費;另一種是單建統籌模式。在職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繳納,約為職工平均工資的2-4%。

城鄉居民醫保按年繳費,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目前,個人年繳費全省平均約120元;財政補助標準連年增加,從2007年每人每年52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明年還將進一步提高。同時,政府不斷加大對困難群體的保障力度,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農村“五保戶”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政府予以全額資助。其中學生、兒童參保費用由各類學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機構代收代繳。

18. 醫療保險待遇包括哪些方麵?

保人在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具體包括:一是住院待遇醫保基金對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報銷。二是門診特定病種待遇。部分診斷明確,治療周期長,醫療費用高的疾病在門診治療的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住院比例進行報銷。目前我省門診特定病種參考病種範圍達28種。三是普通門診待遇。在門診特定病種以外,報銷參保人部分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原則上參保人每年選定一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保人因病在選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治療的,其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一定比例報銷。四是大病保險待遇。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二次報銷比例不低於50%。參保人參加大病保險不需要另行繳費。

19. 我在A地參加醫療保險,在B地就醫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嗎?如何報銷?

按照規定,以下兩類人員可以申請並享受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待遇第一類是異地長期居住的退休參保人以及短期出差、學習培訓或度假期間的參保人。填寫異地就醫申請材料,並選定居住地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異地就醫醫療機構,在參保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備案後,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第二類因當地醫療條件所限需異地轉診轉出統籌地區就醫的參保人。需由參保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其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目前,我省正不斷完善省異地就醫結算服務管理平台,已有多家醫療機構接入省平台聯網結算,各市參保患者到省平台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可以直接結算,參保人隻需支付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醫保報銷部分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結算。

20.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可以轉移嗎?

根據《廣東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3〕70號)規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本省參加職工醫保的個人,因流動就業在省內跨統籌區轉移職工醫保關係的,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統籌基金不轉移。各統籌地區對參保人在不同統籌地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應當互認,予以累計計算。

21.哪些用人單位和職工應參加工傷保險?

依據工傷保險法規規定,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國家機關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依照條例執行。

22.參加工傷保險,個人需要繳費嗎?

依據工傷保險法規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需繳納工傷保險費。

23.職工發生工傷了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該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4.工傷職工如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根據法規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醫療終結期滿)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所在的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5.工傷保險有哪些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康複)待遇、傷殘待遇、因工死亡待遇。其中,參保的工傷職工待遇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依法支付,未參保的工傷職工待遇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依法支付。

工傷醫療(康複)待遇包括醫療費用、康複費用、住院夥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等。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26.建築業工傷保險政策有哪些新規定?

今年7月我省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規〔2015〕5號),提出了按建築項目為單位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創新辦法。具體措施有:第一,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築項目使用的職工,特別是異地務工人員,按建設項目為單位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第二,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計繳(千分之一左右),由施工承包單位在開工前一次性繳納,覆蓋項目使用的全部職工。第三,在工程概算中,建設單位要將工傷保險費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用,不參與競標。第四,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的證明材料,作為保證工程施工安全的具體措施之一;施工安全措施未落實的項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第五,對建築項目工傷保險期限內發生工傷的職工,依法享受參保職工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27.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麼?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8.失業保險待遇包括什麼?

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求職津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補助、創業補助、就業補助、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

29.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什麼?

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30.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怎麼計算?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31.求職津貼怎麼計算?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32.生育補助怎麼計算?

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33.外省戶籍的失業人員有什麼特殊政策嗎?

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不具有本省戶籍的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係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終止失業保險關係。參保每滿一年,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人失業前繳費工資的40%。

34.失業保險關係如何轉移?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統籌地區重新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所涉基金不轉移,轉移前的尚未領取期限與再次失業時的領取期限合並計算。

職工、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統籌地區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所涉基金不轉移,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統籌地區外的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可以選擇在統籌地區或者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應當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戶籍所在地標準執行,由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35.職工享受什麼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其中生育醫療費用為生育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36.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1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職工生育前在選定的醫療機構申請辦理就醫確認手續,其生育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劃生育的醫療費用職工在統籌地區內定點醫療機構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或者因急診、搶救而在統籌地區內非定點醫療機構施行計劃生育的,憑相關材料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2)累計參加生育保險不滿1年的職工:可在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後的1年內,憑相關材料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37.職工如何申領生育津貼?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38.如何辦理參保人員信息變更?

參保人員信息發生變更的,按信息內容分別由地稅部門或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屬於地稅部門管理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在地稅部門變更後無需再到省社保局更改,共15項,包括:社保管理機關代碼、納稅人編碼、繳費人名稱、個人社保號、身份證類別、身份證號、姓名、性別、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係電話、人員狀態、戶口性質、變動類型、戶口所在地。

屬於社保經辦機構管理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參保時間、前個人帳戶、民族、繳費曆史等。參保人員的用工形式、出生年月、個人身份基本信息由地稅部門負責初始化信息采集,如需變更這3項信息,請向省社保局申報修改。

39.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我省社保基金是如何監管的?

我省社保基金監督工作以深化改革為著力點,堅持立法先行、依法監督,不斷完善監督體製機製,創新監督方式,確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一是形成各負其責、相互製約的基金監管模式。人社部門製定政策,地稅部門負責征收,財政部門負責專戶管理,經辦機構計發待遇,銀行社會化發放,分工合作、相互製約,有效降低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過程中的風險。二是形成人大、行政、審計和社會全方位多層次監督體係。人大定期聽取和審議社保基金預決算及執行情況,不定期開展社保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審計部門經常性開展社保基金專項審計;社保監督委員會由社會各界參與。三是創新和強化監管手段。推行以社保基金監管軟件為核心的非現場監督體係,構建社保基金安全評估指標體係,健全地稅、財政、人社三方協調機製,實現社保基金在線實時監督。四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自2008年始,基金監督工作一年一個主題,對五大險種先後開展了基金專項檢查,檢查重點聚焦風險環節,查處糾正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取消或暫停了一批嚴重違規的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資格,及時發現和查處多起社會保險基金重大案件。

40.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由什麼人員組成?有什麼職能?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條規定,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單位代表、參保人員代表,以及工會代表、專家等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掌握、分析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對社會保險工作提出谘詢意見和建議,實施社會監督。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發現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中存在問題的,有權提出改正建議;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依法處理建議。

4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服務機構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有什麼法律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42.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有什麼法律責任?

2014年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的公告,明確了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