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廣東省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經辦規程》(簡稱《規程》)作如下說明:
一、製定背景
為更好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穩定就業崗位作用,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國家及省新的政策要求,結合我省經辦實際,草擬並印發了《規程》,《規程》統一規範我省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經辦流程,優化社保服務,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讓群眾享有更高效便利的社保服務。
二、主要內容
《規程》共5章25條,第一章總則、第五章附則對有關事項作統一說明、解釋,第二章至第四章對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信息采集與篩查比對、單位確認與資金發放、勞務派遣單位穩崗返還辦理、資金發放等各項業務辦理流程進行規定,進一步細化經辦流程,優化辦理方式,並統一規範業務表單。《規程》著重強調規範管理、依規經辦、防範風險,特別是結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數字政府”工作方向,通過“數據多跑路”實現“群眾少跑腿”推進“跨域通辦”、“一網通辦”、“全程網辦”。
三、措施亮點
一是優化業務流程。全省穩崗返還工作統一由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審核、公示、發放,並實現業務全流程網辦。社保經辦機構運用數據共享及資格審核篩選“免申即享”、“依申請返還”單位名單,並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推送相關單位穩崗返還資金核定信息,“免申即享”單位僅需網上確認後便可以進入發放流程,勞務派遣單位也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實現“依申請返還”業務全流程網辦。
二是提升服務能力。在實現業務全流程網辦的基礎上,社保經辦機構還通過信息係統、短信、書麵通知、電話等多種方式向符合條件的單位推送信息,對未及時確認的企業主動聯係提醒確認。在政策實施年度次年一季度,社保經辦機構組織對穩崗返還發放工作進行複核,確保符合領取條件的單位充分享受政策權益。
三是強化風險防控。加強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稽核協同聯防聯控工作,健全審核、公示、撥付等全流程監督機製,嚴格規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經辦工作,同時對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的情形明確了責任及義務,對發現涉及勞動關係等違規行為作出移交職能部位處置規定,進一步防範經辦風險、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
政策原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經辦規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