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市現行的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部分條款與目前我市實際不相適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我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使用範圍及補助比例作如下調整:
一、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起付線調整為800元。
二、住院費用在職工醫保和補充醫保支付範圍內年累計自付費用(含起付金)超過起付線800元以上的部分,由醫療補助經費補助80%。
三、對患重特大疾病的公務員,其超過職工醫保年最高支付限額(基本醫保與補充醫保之和)以上,符合職工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由醫療補助經費補助80%,補助限額不超過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
四、取消床位費補助項目。
yabo88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