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GS-2022-001
梅市人社規〔2022〕1號
各科(室)、下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維護國家法製統一和政令暢通,按照《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相關規定,我局按照“誰起草、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對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清理。經研究,決定宣布廢止《關於印發梅州市培訓鑒定補貼辦法的通知》等部門規範性文件共10件。現將廢止的規範性文件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布廢止的部門規範性文件目錄(10件)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