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揮職業學校培養高技能人才的基礎性作用。優化職業教育類型、院校布局和專業設置。采取優化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批次設置等措施,穩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學一體化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允許職業學校開展有償性社會培訓、技術服務或創辦企業,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為辦學經費自主安排使用;公辦職業學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為績效工資來源,用於支付本校教師和其他培訓教師的勞動報酬。合理保障職業學校師資受公派臨時出國(境)參加培訓訪學、進修學習、技能交流等學術交流活動相關費用。切實保障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麵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本措施所指職業學校均含技工院校)
(二)推進技工教育職業教育融合發展。推動技師學院與高等職業院校政策互通互認。建立學曆、技能證書互認製度,支持技師學院與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學分或課程互認,完成規定學分或課程的學生,可取得相應學曆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技師學院辦學經費按照高等職業院校標準逐步統籌解決。統籌技師學院與高等職業院校招生政策。支持職業院校開展財政補貼職業培訓項目,納入現行培訓補貼政策支持。探索將“1+X”證書納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體係管理,按規定享受相關政策。
(三)持續加強實用型人才培養。構建“政府補貼培訓+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的終身職業培訓體係。高質量實施“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實施“鄉村工匠”培養行動,建立和完善鄉村工匠培育機製,挖掘培養一批、傳承發展一批、提升壯大一批鄉村工匠。加強產業工人、農村建築工匠、高素質精勤農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等實用型人才培養。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職業(技工)院校為基礎、各類社會培訓機構為補充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係。推進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產教融合實訓基地、職業技能競賽集訓基地和遠程職業培訓平台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實訓網絡。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基地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經費支持。
(四)推進技能人才單位自主評價。鼓勵各類企業、培訓機構、行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對開展技能等級認定的單位,按照高級工及以上人才培養量給予單位獎勵。培養高級工30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30人增補1萬元;培養技師20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1人增補500元;培養高級技師10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1人增補1000元,補貼上限不超過5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於資助單位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製度,培訓組織者、教師績效獎勵等。對推進新職業(工種)培訓、在題庫開發和鑒定等工作中成效明顯的單位,每一職業(工種)獎勵1萬元。
(五)健全職業技能競賽選拔機製。圍繞服務產業和重大戰略,適時舉辦市級職業技能大賽,帶動行業企業舉辦各級各類競賽活動。建立健全職業技能競賽激勵機製,把競賽獎勵納入全市技能人才激勵製度體係,在技能人才使用、引進、激勵、表彰等方麵予以優先考慮。推動優秀技能人才選拔與職業技能競賽深度融合,健全工匠人才冒尖機製。開展市級“工藝美術大師”培育評選活動。每年評選100名“嘉應工匠”,對新獲評“嘉應工匠”給予每人一次性1萬元獎勵。
(六)推進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麵向龍頭企業、職業(技工)院校和公共實訓基地,支持優秀技能專家、技術能手、企業首席技師等領辦技能大師工作室。對新認定的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3萬元經費支持。技能大師工作室每三年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1萬元獎勵,考核優秀比例不超過10%,對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警告或摘牌。對獲評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單位按上級獎金1:1的標準給予配套獎勵。
(七)扶持技能人才創新創業。鼓勵職業(技工)院校和中職學校在校學生校內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院校可申請認定為創業孵化基地。對職業(技工)院校和中職學校全日製畢業生符合規定自主創業的,可享受有關自主創業政策。鼓勵企業、職業(技工)院校、技能大師工作室等開展技能創新。
(八)落實技能人才社會地位。技工院校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應征入伍、就業、確定工資起點標準、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麵,分別按照大學專科、本科學曆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暢通技能人才發展通道。探索推動麵向技術工人、技工院校學生招錄(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拓寬技能人才職業發展空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曆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曆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導履行職責任務的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在考試中的比重原則上不低於50%。職業院校畢業生為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選手、全國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選手、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獲獎選手(一類職業技能大賽中獲決賽單人賽項前10名、雙人賽項前7名、三人賽項前5名的選手)的,可作為高技能人才按規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到與所獲技能獎項相關的崗位工作。
(十)健全技能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機製。拓展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設置,支持和引導企業增加職業技能等級層次,探索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崗位職務。支持探索建立企業內部技能崗位等級與管理、技術崗位序列相互比照,專業技術崗位、經營管理崗位、技能崗位互相銜接機製。各類企業對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麵,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