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春蠶工程”,加強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一)拓寬引才渠道,優化隊伍結構
1. 大力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以碩士研究生學曆、知名師範院校優秀本科學曆(師範類)或具有優秀教研能力、45周歲以下人才為引進重點,加大高層次教育人才招引力度。簡化招聘程序,招聘教育類急需緊缺人才時,可靈活采取校園招聘、直接麵試、組織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
2. 加大教師交流和定向培養力度。大力推進教育“融灣”,支持市教育局主動承接粵港澳大灣區教育資源,建立人才幫扶交流機製。加大財政保障力度,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高校為梅州定向培養教師專業人才。支持市教育局與嘉應學院開辦“鄉村教師定向培養班”“緊缺學科教師培訓班”。
(二)強化教育管理,促進發展提升
1. 選優配強教育行政部門隊伍。優化教育行政部門班子專業結構、能力結構和年齡結構,強化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的管理指導能力。
2. 加強中小學校校長隊伍建設。穩慎推進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製。不斷加大市級統籌力度,逐步建立以市為主的普通高中統籌管理體製。市教育主管部門加強市屬學校校長隊伍建設管理。建立健全校長後備人才庫,實施“優秀校長培養工程”,夯實校長人才儲備。出台中小學校長遴選製度,支持優秀中小學校長通過遴選、麵試等選拔方式在全市範圍內合理流動。建立符合各職級校長崗位條件的考核評價指標體係和考核評價機製,同步結合教育督導、質量監測等對學校辦學質量的評價意見,對校長進行年度評價和任期綜合評價,落實校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機製,適時建立校長職級薪酬製度。
3. 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保障好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人事工作、經費使用自主權,激發辦學活力。嚴格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有效排除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幹擾。
(三)加強師資建設,提升教育質量
1.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配齊建強中小學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製,堅持師德師風一票否決製度。
2. 加大高水平教師隊伍培養力度。實施市級“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市級“三名工程”,每三年建設一批市級中小學名教師、名校(園)長、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個工作室每年給予5萬元經費補助,其中:市直屬學校經費補助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各縣(市、區)所屬的由市縣按6:4的比例負擔。發揮社會基金與財政支持相結合機製,大力打造“創新人才培養工程”精英導師團隊。實施學科研訓團隊培養計劃和“特高”領航計劃。開展學科教研員、骨幹教師共同參與的研教訓評一體化研修活動,推行“特級”教師和“正高”教師本地薄弱學校掛職服務製度。完善人才跟蹤培養製度,建立全市教育係統青年後備骨幹人才庫,實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計劃”。
3. 支持在職教師提升學曆。將教師學曆達標與提升工程列入各縣(市、區)、市直屬學校評估考核內容。對在職公辦教師新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曆或碩士以上學位後,給予1萬元學費補貼。
4. 強化高水平教研隊伍建設。按規定配齊配足專職教研員,聘請一線優秀骨幹教師擔任兼職教研員。建立教研員掛點聯係學校和定期任教製度,教研員在崗工作滿5年後,原則上要到中小學校從事1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
5. 暢通教師發展通道。積極探索實行“集團化”辦學機製,鼓勵城鄉教師雙向多元流動,允許優秀教師通過遴選、麵試等選拔方式在全市範圍內合理有序流動,優化人才資源配置。
6. 加強職業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一批國家級和省級職業教育教學名師和專業領軍人才。辦好教師教學能力大賽,培養一批職業教育教學能手,完善技術技能人才擔任專業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製度,健全職業院校教師和行業企業、科研機構技術技能人才雙向流動機製,推動職業院校設置一定比例“特設人才崗”,吸引企事業單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等到學校兼職任教。
(四)健全完善機製,激活教師動力
1. 提升教師社會地位。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開展優秀校長、優秀教師、教學成果獎評選表彰活動。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事一線教學15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加大優秀校長教師表彰宣傳力度,落實教師優待政策。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對教師出資獎勵,開展獎教支教和尊師活動,營造尊師重教良好社會風尚。
2. 建立崗位進退留轉機製。建立校長退出機製,因身體、年齡等因素需退出管理崗位的,有序轉向督學等崗位;建立教師轉崗分流和退出機製,對長期因病無法勝任教學崗位的教師有序進行轉崗分流。
3. 加強教師待遇保障。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水平達到“兩個不低於或高於”。全麵實施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升製度。關心關愛患有慢性疾病的教師,著力化解教師心理問題,每年組織教師健康體檢,落實教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
二、實施“杏林工程”,加強衛生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一)強化醫學平台育才聚才功能。加強國家和省臨床重點專科、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重點實驗室、梅州市醫學科學院、梅州市中醫藥科學院等重要平台建設。對成功創建國家醫學重點專科(中醫重點專科)的,獎勵1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重點專科(省中醫重點專科)或省高水平臨床重點專科的,獎勵5萬元。建設高水平醫療平台,引進培養具有醫學科技創新精神和研究水平的醫學學科帶頭人、醫學領軍人才。支持中醫醫院與高等院校開展醫教合作,加快中醫藥科研教學、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
(二)加強醫療人才培養基地建設。以服務基層衛生人才培養為主要目標,加強臨床教學基地(簡稱:教學基地)和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簡稱:住培基地)建設。開展“醫院+高校”合作,支持三甲醫院與省內外高等醫學院校合作開展本科生臨床實踐教學和研究生培養。發揮市人民醫院住培基地作用,支持市中醫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粵東醫院、市第二中醫醫院住培基地創建,提高我市臨床醫學人才培養能力。充分發揮教學基地和住培基地“人才池”導流作用,增強基地對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輸送人才動力。對向縣級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輸送急需緊缺專業(臨床、中醫、口腔等)衛生人才(入編或簽訂服務期5年以上聘用合同,單位委培生除外)的教學基地、住培基地,規培生中留梅人數達到當年度結業規培生總數20%以上的,按每人1萬元標準給予獎勵;本科實習生中留梅人員達到總數20%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標準給予獎勵。
(三)鼓勵基層衛生人才提升學曆。鼓勵和支持縣級及以下基層衛生人才加強醫學專業知識學習,提升學曆水平。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學曆衛生人才新取得國家承認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曆後,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服務協議的,給予5000元學費補貼;對縣級及以下公辦醫療衛生機構本科學曆衛生人才新取得國家承認的醫學專業研究生學曆或碩士以上學位後,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服務協議的,給予1萬元學費補貼(政府資助定向培養的除外)。
(四)靶向培養特色中醫藥人才。實施嘉應岐黃人才培養工程,加大國醫大師、名中醫等領軍人才引進力度,加強中醫骨幹人才、中醫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基層中醫實用人才多層次全方位的中醫人才培養。實施中醫重點(特色)學科帶頭人培養項目、優秀中青年中醫臨床骨幹培養項目、“嶺南陳氏針法”非遺傳承培養項目,市財政分別給予每個培養項目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資金支持。
(五)加強鎮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實施基層衛生人才“縣招縣管鎮用”“鎮聘村用”。積極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實現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由牽頭醫院統一管理,統籌使用,有序流動,重點解決鎮村醫療機構人才緊缺問題。推動鄉村一體化管理,實施鄉聘村用,落實村醫補貼,完善村醫激勵機製,吸引執業(助理)醫師擔任村醫,提高助理全科醫師在鄉村醫生中的比例。
(六)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關心、關愛和保護,優化執業環境,大力宣傳衛生健康領域湧現的優秀人才,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社會氛圍。開展“中國醫師節”“國際護士節”慶祝活動,提高醫務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使命感。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貢獻一線醫務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給予表彰獎勵。
三、實施“百花工程”,加強文藝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一)選拔培養優秀青年文藝人才。在創作展演、影視製作等領域,通過“揭榜掛帥”項目攻關等形式每年選拔培養6名左右45歲以下的優秀青年文藝人才,以三年為培養期。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200萬元對培養項目予以扶持。
(二)優化文藝事業單位專業人才招聘政策和職稱評聘製度。文藝事業單位特殊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可適當降低學曆要求。廣東漢劇傳承研究院和梅州市客家山歌傳承保護中心人才用編由人才編製周轉池給予保障,每年使用一定數額人才專項編製用於招聘市藝術學校漢劇和客家山歌(劇)幼苗班符合條件且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的優秀畢業學員。鼓勵支持文藝事業單位藝術專業人才申報高級職稱。
(三)開展校團合作、校校合作定向育才。創造條件提升市藝術學校辦學等級。支持市藝術學校辦好漢劇、山歌、采茶、木偶等地方戲劇專業,突出辦學特色,開辦“廣東漢劇幼苗班”和“客家山歌(劇)幼苗班”,定向培育廣東漢劇、客家山歌(劇)等地方劇種專業人才。建立健全由文藝院團和市藝術學校共同參與的校團協同育才機製,放寬戲劇專業師資人才引進和聘用條件,為我市國有文藝院團具備教學能力的藝術骨幹到市藝術學校任教提供支持。爭取與國內高等院校開展合作,合辦全日製漢劇、山歌(劇)本科班。支持市藝術學校與粵港澳大灣區高等院校開展合作,聯合培養漢劇、山歌(劇)等戲劇專業人才。
(四)對獲獎文藝作品和項目予以扶持。對獲得中國戲劇梅花獎的個人,給予其培養單位20萬元資金扶持。對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中國藝術節文華獎的作品給予20萬元資金扶持。對獲得廣東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的作品給予10萬元資金扶持。對獲得廣東省藝術節一等獎及以上的劇目給予10萬元資金扶持。
四、實施“金靴工程”,加強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一)實施體育人才引育工程
1. 吸引高層次體育人才來梅發展。采取麵試或直接業務考察等方式錄用下列從事體育教學、訓練、競賽管理或運動康複治療、體能訓練等人才,新引進後享受急需緊缺人才同等待遇。
(1)以運動員身份入選過中國國家足球隊或者參加過中國足球協會男子、女子超級聯賽至少三個賽季;
(2)以運動員身份參加過中國足球協會男子、女子甲級聯賽至少三個賽季或中國足球協會男子乙級聯賽至少五個賽季,且取得亞足聯—中國足協B級教練員及以上等級證書;
(3)持有亞足聯—中國足協職業級教練員等級證書,且至少參加一個賽季中國足球協會乙級及以上比賽;
(4)高等院校體育運動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曆(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持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或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且具有5年以上的帶隊訓練經曆並取得全運會前三名或全國錦標賽、省錦標賽、省運會競技體育組第一名成績;
(5)高等院校運動康複針灸推拿類或運動訓練體能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曆(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持有國家認證的中級以上康複治療師證或中級以上體能訓練師證、且有3年以上在二甲以上醫院或職業俱樂部從事醫療康複工作經曆或從事運動隊體能訓練工作經曆。
2. 定向培養體育人才。加強與高等院校合作,培養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等專業體育人才,實施地方專項招生計劃。支持嘉應學院“訂單式”培養足球專業人才。
(二)實施體育人才提升工程
1. 加強足球人才培訓和交流合作。加強與足球先進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和合作,通過組織、舉辦、參加各類賽事活動,強化與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通過多種形式支持選拔優秀青少年運動員赴足球發達國家或地區,進行為期1至5年的深造。優化人才培養機製,通過舉辦市級培訓,承辦省級、國家級培訓班,選拔和推薦優秀人員參加省、國家各類培訓等方式,加快提高足球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和足球行業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培養大批高水平足球人才。
2. 加強足球裁判員隊伍建設。在梅州市足球協會注冊,且在梅從事足球工作5年以上的足球裁判員,新獲得國家級、國際級裁判員證書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5萬元獎勵,所需資金由體彩公益金列支。
(三)實施體育人才激勵工程
1. 建立梅州市體育運動獎勵機製。設立運動競賽成績獎,對代表梅州市參賽或由梅州市輸送、在省級以上重要賽事中競賽成績突出的運動員及其教練員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獎勵,所需資金由體彩公益金列支。設立人才輸送獎,對選送梅州籍運動員到國家級、省級運動隊集訓並轉為正式隊員的,每輸送一名運動員,分別給予我市原培養輸送單位(含市、縣級)的帶訓教練組5萬元、2萬元獎勵。選送梅州籍運動員代表梅州市參加省錦標賽、省運會取得前四名成績的,每選送一名運動員,給予原培養輸送單位1000元獎勵,所需資金由體彩公益金列支。
2. 保障優秀運動員文化教育。為優秀運動員提供優質學位,在梅州市注冊並代表梅州市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綜合運動會、錦標賽、冠軍賽、省長杯的學生,優先安排優質學位就讀,其中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或者取得全運會、省運會、全國錦標賽、省錦標賽前三名成績的,可以按不低於該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60%優先安排就讀市內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