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社函〔2019〕280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現將《關於廢止<關於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批複>的通知》(粵人社函〔2019〕182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