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中醫醫院申請,按照《關於印發廣東省工傷康複協議機構準入標準等標準(規範)的通知》(粵勞社辦[2006]374號)有關規定,經廣東省工傷康複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梅州市中醫醫院在神經康複、骨科康複(不含手外傷)方麵具備開展工傷康複服務的條件,現同意梅州市中醫醫院為梅州市工傷康複定點協議機構,協議起止時間為2025年2月 25 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協議期間,梅州市中醫醫院應全麵履行工傷保險康複服務協議,嚴格遵守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嚴格執行工傷保險康複醫療費聯網結算有關管理規定。
特此公告。
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