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社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23]56號)要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權限現已下放縣級人社部門受理審批,對原由市級審批的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培訓機構,可向機構所在地縣級人社部門重新申請取得辦學資格。因梅州市廣進職業培訓學校原辦學許可證(許可證號:人社民344140140000048號)有效期已屆滿,根據該校提供的申請材料,同意注銷其原辦學資格,並到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社部門申請新的辦學許可。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