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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社要聞 關於做好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申請入住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申請入住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2-04-15 16:52:3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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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區人民政府、梅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和中央、省屬駐梅單位:

  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加強人才安居保障,根據《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梅市府辦〔2022〕4號)文件精神,經與市委組織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溝通,同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名義發文。現就做好我市人才公寓申請入住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才公寓基本情況

  市級人才公寓位於梅縣區富力城E1棟,單套建築麵積約86平方米、戶型均為二室二廳,配置了空調、電視、洗衣機、沙發、熱水器等家電家具,基本達到“拎包入住”的條件。E1棟地上共26層,其中1-2層為公共配套,另外配套地下車位。

  二、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層次與類別標準(略)

  三、租住人才公寓條件

  (一)在梅州市區或梅州高新區工作,並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公務員除外),或在梅州市區、梅州高新區自主創業;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梅州市區及梅州高新區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

  已入住梅州市區用人單位人才公寓或梅州高新區人才公寓的,不能再申請人才公寓。

  四、租住麵積

  (一)第一、二層次人才按照入住的院士周轉房麵積給予全額補貼;

  (二)第三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30平方米的補貼;

  (三)第四層次人才給予最高90平方米的補貼;

  (四)第五、六層次人才原則上按一人一間安排入住二室二廳戶型公寓,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按“該間臥室建築麵積+所在套房公共部分建築麵積×50%”計算。如其家庭成員需共同居住人才公寓的,可申請一套人才公寓,補貼房屋建築麵積不超過70平方米。

  五、租金標準

  (一)第一、二層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給予全額補貼。

  (二)第三、四層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在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標準內分別按市場租金標準的30%、40%收取。

  (三)第五、六層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在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標準內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的50%收取。

  第三、四、五、六層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超出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標準的部分,按照同地段同品質住房的房屋租賃市場價格收取。

  六、租住人才公寓程序

  (一)申請。申請人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統一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自主創業的申請人,直接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第一批申請於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資料,申請材料(電子版)可登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www.yyh998.com/zwgk/zfjg/srlzyhshbzj)。申報材料報送至梅州市人才驛站,聯係人:葉誌瑩(粵政易),聯係電話:18406653924,地址:梅州市梅江區新中路9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

  提交材料包括:

  1.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附件2);

  2.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或創業證明材料;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梅州市區及梅州高新區無自有住房及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承諾書。

  (二)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在受理截止期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三)公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核結果通過本局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內,單位和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以實名書麵形式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處理。

  (四)入住。公示期滿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通過審核公示的申請人名單報市人才公寓管理工作小組審定。由人才公寓運營管理機構製定具體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選房。

  七、人才公寓輪候分配原則

  按照“高端優先、先來後到、逐步解決”原則,綜合考慮人才公寓房源情況、人才層次和引進時間等因素確定。

  (一)人才公寓應當優先配租給高端人才。第一、二層次人才在房源充足情況下無需輪候、優先選擇。

  (二)符合條件的人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登記備案,同一層次人才,按引進時間先後排序;同層次同時間引進人才,按申請時間先後排序;同層次同時間引進且同時申請人才,抽簽排序。

  (三)已輪候到位的申請人,放棄本次選房機會,可選擇繼續輪候,連續兩次放棄選房資格的,視為自動放棄人才公寓租賃資格,取消輪候資格,且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本市市區人才公寓。

  (四)市人才公寓管理工作小組將定期對暫未分配房源的輪候對象進行檢查,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應主動配合,檢查發現不再符合條件者,取消輪候資格。

  附件: 

       1.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

  2.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申請人員彙總表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