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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檢查工作流程和標準
來源:畜牧與飼料科   時間:2024-12-10 08:42:4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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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麵檢查和監督畜禽養殖場的汙染防治情況,確保其符合環保要求,減少環境汙染,特製定梅州市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檢查工作流程和標準,請相關科室(辦)在涉及畜禽養殖場(戶)工作檢查時應將畜禽養殖汙染防治作為必檢內容。

一、‌檢查範圍‌:主要包括畜禽養殖場、畜禽養殖戶等,特別是位於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養殖場。

二、‌檢查內容‌:

(一)‌選址合理性‌:檢查養殖場是否位於環境敏感區或人口集中區。

(二)‌環評和三同時製度執行情況‌:檢查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是否執行三同時製度,廢棄物汙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實。

(三)‌汙染治理設施‌:檢查汙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儲存場所是否采取防滲漏、防流失等措施。

(四)‌排汙口規範化建設和汙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檢查排汙口設置是否規範,汙染物是否穩定達標排放。

(五)‌排汙申報和許可製度執行情況‌:檢查是否按規定進行排汙申報登記,是否取得排汙許可證並按規定排放汙染物‌1。

(六)‌畜禽養殖場運行情況‌:檢查養殖場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養殖類型、規模等信息,以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對環境敏感區的養殖場,責令限期搬遷或關停‌。

(二)對未進行環評的養殖場,要求進行環評並執行三同時製度‌。

(三)對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的養殖場,要求整改並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四)對汙染物排放不達標的養殖場,要求整改並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