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
(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實施方案》的公示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粵農農規〔2022〕1號)“省、市、縣各級要將生豬產能調控基地作為穩產保供的中堅力量,每年統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畜牧業轉型升級、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等相關項目資金,予以優先支持”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組織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61號)“確定為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的養殖場要每月及時準確報送存欄、出欄等生豬生產信息,並按照要求配合開展產能調控工作,同時依法優先享受相關生豬生產支持政策”的精神,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於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的通知》(粵農農計〔2021〕45號),我局草擬了《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實施方案》(擬稿)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從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日。
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實名向我局畜牧與飼料科反映。
附件: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實施方案(擬稿)
(聯係人:王鬆斌,聯係電話:07532280286)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粵農農規〔2022〕1號)“省、市、縣各級要將生豬產能調控基地作為穩產保供的中堅力量,每年統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畜牧業轉型升級、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等相關項目資金,予以優先支持”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組織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61號)“確定為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的養殖場要每月及時準確報送存欄、出欄等生豬生產信息,並按照要求配合開展產能調控工作,同時依法優先享受相關生豬生產支持政策”的精神,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於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的通知》(粵農農計〔2021〕45號),製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目的
推進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促進生豬穩產保供工作;發揮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穩產保供中堅力量的作用,穩定生豬基礎產能,有效防止生豬產能大幅波動,提升豬肉安全供應保障能力。
二、實施辦法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公布廣東省2022年度國家級和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名單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132號)中,我市有5個生豬養殖企業被評為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14個生豬養殖企業被評為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為了支持和鼓勵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的生產積極性,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於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的通知》(粵農農計〔2021〕45號)和局黨組研究決定事項通知書(梅市農農黨會函〔202〕號)精神,計劃用2021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第2批)45萬元對我市國家級、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進行直接獎勵。
三、獎勵對象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公布廣東省2022年度國家級和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名單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132號)公布的梅州市國家級和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
四、獎勵標準
國家級生豬調控基地獎勵3.4萬元/個、計17萬元;省級生豬調控基地獎勵2萬元/個、計28萬元,合計45萬元。
五、要求
(一)專款專用。
2021年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對全市的國家級和省級生豬調控基地進行獎勵,主要用於推進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促進生豬穩產保供工作,不得用於其他開支。
(二)及時撥付。
本方案經公示無異,並經局黨組研究通過後,財政部門要盡快將獎勵資金足額發放給企業。
(三)跟蹤問效。
獲得資金獎勵的企業要於6月30日前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並上報市農業農村局。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