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8月1日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三款有關規定:“變更屠宰廠(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15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由於大埔縣食品公司按照市國資委和大埔縣實施全民所有製企業公司製改革工作要求,將大埔縣食品公司更名為大埔縣輝淩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大埔縣肉類聯合加工廠依規需同步變更企業名稱,已在大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由“大埔縣肉類聯合加工廠”變更為“大埔縣輝淩食品有限公司肉類聯合加工廠”。現將大埔縣肉類聯合加工廠變更情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5天(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梅州市農業農村局實名反映,為保證異議處理客觀、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聯係人:陳樂,電話(傳真):2280873,郵箱:MZTZGL@163.com。
附件:1.擬變更生豬定點屠宰證的企業名稱情況表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擬變更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企業名稱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