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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通知公告 國家宗教局等六部門聯合開展整治違法違規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專項工作
國家宗教局等六部門聯合開展整治違法違規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專項工作
來源:本網   時間:2015-11-01 15:51:3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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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央統戰部、公安部、住建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文物局6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整治違法違規設立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專項工作的通知》(國宗發〔2015〕32號),在全國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一、開展整治違法違規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專項工作的背景是什麼?
功德箱主要用於接受佛教道教信眾的布施等宗教性捐獻,應該設置在依法登記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內,並根據場所自身的環境和條件合理安放。當前,有大量名為“寺”、“廟”、“宮”、“觀”的場所並不是宗教活動場所,有的屬於景區,有的屬於文物保護單位,有的作為企業或個人開發的旅遊場所,如果這些場所也設置功德箱或其他設施用於接收宗教性捐獻,就是違法違規行為。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非宗教活動場所、非宗教團體違法亂設“功德箱”的現象屢禁不止、愈演愈烈,成為媒體曝光、群眾詬病的熱點。比如去年底今年初,媒體關於“功德箱經濟”汙染寺觀、寺廟“功德箱”淪為斂財工具的相關報道,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有網民評論,本是積德行善的宗教場所“功德箱”,卻演變成了某些利益集團的“搖錢樹”,不僅傷害了信眾,也容易產生權力尋租空間,導致貪汙腐敗。我們認為,非宗教活動場所、非宗教團體違法亂設“功德箱”,騙取信眾宗教性捐獻是典型的借教斂財行為。此類問題嚴重違反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擾亂正常宗教活動秩序,損害佛教道教界的形象和聲譽,傷害信教群眾的感情和遊客的權益。情節惡劣的涉嫌犯罪,依法應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二、對此進行整治政策法規依據是什麼?
《宗教事務條例》明確規定:非宗教團體、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獻。非宗教團體、非宗教活動場所組織、舉行宗教活動,接受宗教性捐獻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2012年,依照《宗教事務條例》,國家宗教事務局等十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問題的意見》(國宗發〔2012〕41號,以下簡稱“十部門文件”),其中明確指出:除經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外,其他場所一律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獻。對非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獻、開展宗教活動等借教斂財行為,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要會同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工商、旅遊、文物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堅決予以查處,並視情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治理違法違規功德箱具體的案例。
非宗教活動場所亂設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近年來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視。河北石家莊正定縣隆興寺作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文物部門管理,2013年有佛教界和媒體反映,其內部設置接受宗教捐獻的功德箱。河北省宗教部門協調當地主管領導並統戰、文物、旅遊等部門,依法取締了功德箱,並為全省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了示範。其後,石家莊井陘縣、承德市外八廟景區等地亂設功德箱問題也得到了及時糾正。在貫徹十部門文件過程中,廣西桂林市宗教、旅遊、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大隊,對市區所有景區景點的非宗教活動場所進行排查,依法處理亂設功德箱欺詐遊客的現象,沒收非法所得,拆除功德箱。去年底,有媒體報道北京潭柘寺所設的功德箱7成無關僧眾,成上市公司小金庫,指責公眾的善款流入景區和企業的“小金庫”。北京市門頭溝區民宗局會同統戰、旅遊、公安等部門聯合對潭柘寺、戒台寺兩處景區進行執法檢查,撤除違規設立的功德箱60個;隨後,門頭溝區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對違規設立功德箱收取的資金進行全麵調查核實。
四、為什麼要會同有關部門一起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專項整治的具體舉措?
通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違法違規功德箱大量出現在非宗教活動場所,這些場所有的在風景名勝區或旅遊景區內,有的屬於文物保護單位,違法違規設置功德箱問題嚴重的涉嫌犯罪,所以有必要聯合公安、住建、旅遊、文物等部門共同開展專項治理。相關部門也積極支持這項工作,希望通過專項治理,使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文保單位的秩序得到維護,為廣大遊客、民眾提供好的環境。
除了執法手段,正確引導信眾遊客也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十部門文件下發後,我局分批開展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信息公告工作,並指導地方在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懸掛標識牌,方便信眾遊客辨識,有利於製止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法開展宗教活動,也有利於加強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規範管理。整治假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同樣需要廣大信眾遊客的參與,如果信眾遊客能夠清楚地辨識假功德箱,這類借教斂財的亂象也就沒有了市場,比如山東省濟南市給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內的所有功德箱進行編號,並予以公告,方便了信眾遊客辨識,擠壓了違法違規功德箱的空間。我們鼓勵各地開展類似的信息公告工作,也鼓勵設立監督舉報電話,鼓勵媒體曝光揭醜,希望通過宗教界、信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推動治理整頓工作的開展和深化。
五、如何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內的功德箱的管理,確保善款的合理使用?
2010年,國家宗教局出台《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目的是規範宗教活動場所的財務行為,加強宗教活動場所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維護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其中對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宗教性捐獻作出明確規定,如:宗教活動場所設有捐款箱的,該場所應當指定三人管理捐款箱。捐款箱開啟時三人應當同時在場,當場清點捐款數額,登記並由三人簽字後,交本場所財務管理人員入賬。該辦法也對善款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要求。
《通知》也提出,各地宗教工作部門要指導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製定功德箱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功德箱的設立條件、具體位置、數量、日常管理和善款的收取、使用、監督等問題,確保宗教性捐獻用於與宗教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社會公益慈善事業,防範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