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編製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網站可查閱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室聯係(地址:梅州市機關路9號;郵編:514022;電話:0753—2266080;傳真:0753—2266080;電子郵箱:zhoushengok@tom.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認真執行《條例》,統一協調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防止了主動公開信息不完整的現象,推進了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負責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指定辦公室專人負責該項工作。
(二)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水平。一是強化網上信息公開、辦事服務和互動交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新改版網站欄目和表現形式,實現網站服務的便利化;強化查詢搜索功能,實現網站交流互動的智能化;妥善處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實現及時、高效、客觀、公開的答複。二是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參加培訓班、網絡自學等多種形式,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一步熟悉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操作程序,增強了處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在以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公開信息。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2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條。其中,政策法規類3條;業務類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政策法規類方麵,公開了由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下發的《關於印發對藏傳佛教在內地傳播活動加強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及省民宗委《轉發關於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通知》。
業務類方麵,公開了民族宗教方麵的業務工作,1件為我局2012年工作要點,3件為宗教活動場所設立的審批,1件為社會團體成立的批複,1件為先進評比公開。
(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形式和其它情況
在所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依法公開了全部可以公開的信息。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工作人員偏少,加之場地有限,因而本局機關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是通過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網站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機關在單位網站上詳細公布了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程序、辦理方式。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局機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機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公開了一切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並按該《條例》規定,不予以公開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機關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製定的收費標準,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不收取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局機關沒有收到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但麵對新時期新形勢下新的需求,仍然存在配套製度不夠完善、公開程序尚待優化等問題。2013年,我局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麵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製度文件,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製度化;二是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優化公開程序;三是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自主自覺自律意識。在推進全體幹部加強政務公開業務學習和研究的基礎上,全麵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我們將進一步貫徹《條例》,完善信息公開製度,不斷提高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力度,自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