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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開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綜合調研
來源:本網   時間:2019-01-09 15:27:0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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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月上旬至20191月上旬,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宗教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國、全省、全市宗教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認真開展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工作,我局成立兩個調研組,由局領導分別率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民族宗教工作綜合調研,通過實地考察、書麵調查、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各縣民族宗教總體工作情況,督促、協助解決重點難點工作。  

調研組先後深入各縣(市、區)佛教寺廟、道教宮觀、天主教堂、基督教堂、民間信仰場所等30多個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了實地查看,了解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宗教工作主體責任、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中央、省委巡視整改和省委關於宗教工作督查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學習、宣傳、實施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四進活動,貫徹落實國家宗教局等12部門《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幹意見》,民間信仰普查和試點管理、規範管理工作等情況,充分聽取各地宗教部門幹部、宗教團體負責人、教職人員對有關工作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意見建議的情況彙報,並對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  

通過調研,調研組認為,各地黨委、政府重視民族宗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民族宗教政策法規,依法加強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在加快少數民族聚居村經濟社會發展、貫徹實施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加強宗教團體自身建設、發揮宗教團體橋梁紐帶作用、幫助宗教界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治理佛教道教亂象、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探索民間信仰管理新舉措等方麵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工作亮點較多,但還存在部分場所“四進”宣傳氛圍不濃、個別場所燒大香、有些民間信仰場所管理機製不夠健全等情況  

調研組要求,在新的一年各地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抓住關鍵環節,創新工作機製,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一是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為重點,推動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宗教主體責任。幫助各級黨政領導、宗教工作幹部全麵掌握黨的宗教工作的基本理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準確把握民族宗教工作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開闊思維眼界,理清工作思路,為今後搞好民族宗教工作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壓實宗教工作主體責任,將宗教工作牢牢記在心中,穩穩扛在身上,緊緊握在手中,更加積極主動地做好新形勢下我市宗教工作。  

二是民族團結進步為目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要貫徹新發展理念和鄉村振興戰略,主動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關心重視,加大對少數民族聚居地佘村的扶持力度,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創建工作。要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積極創新社區民族工作手段,加強城市少數民族服務與管理,積極引導少數民族群眾廣泛參與到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中。加強城市少數民族日常聯係,注重涉少數民族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主動幫助少數民族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以全麵實施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為主線,全麵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好新《條例》的重要性,把貫徹實施新《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製,加強對分管宗教工作黨政領導、宗教工作幹部、宗教界人士進行專題培訓,做到全覆蓋。要增強“法律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意識,建立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製度,提高宗教工作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要教育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正確處理國法與教規關係,提高法治觀念,增強依法依規開展宗教活動的自覺性,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  

四是以中央、省委巡視和省委關於宗教工作督查反饋意見的整改為契機,切實提升宗教工作水平。要繼續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強化政治擔當,切實擔負起抓好巡視、督查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做好整改後半篇文章,不折不扣完成各項整改工作任務。要建立完善縣(市、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宗教工作網絡,嚴格落實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宗教工作責任製,形成主體在縣、延伸到鎮、落實到村、規範到點的宗教工作格局。  

五是以推進四進活動為抓手,大力加強宗教團體建設。各地要大力指導宗教團體加強思想、組織、製度建設,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要繼續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加強宣傳、加強指導,廣泛調動宗教界積極參與宗教場所四進活動,引導宗教界加強教風建設、思想建設和行為規範建設,重視規章製度建設,落實宗教場所民主管理,加強隊伍管理,倡導節儉辦教理念,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信教群眾提供優質的宗教服務。  

六是以民間信仰試點管理為突破口,積極探索民間信仰規範化管理新路徑。要按照尊重現實、把握特點、規範管理、積極引導的基本原則,落實依法管理、分類管理、屬地管理、重在基層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勇於擔當,在民間信仰管理方麵勇於嚐試、積極探索,使民間信仰管理工作日趨規範化、製度化。要堅持區別對待,探索分類管理,與佛道教頗為接近的將其納入寺廟宮觀管理,不適合納入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的納入民間信仰場所管理,以點帶麵,逐步鋪開。要堅持試點先行,強化民主管理,指導和幫助全市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完善民主選舉、民主議事、日常管理等製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責任。要引導和鼓勵民間信仰場所挖掘文化內涵,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挖掘提升民間信仰中棄惡揚善、扶貧濟困、誠實守信等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契合的內容堅持文化導向,發揮民間信仰文化傳承、心理調試、道德示範、對外交往等方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