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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部門文件 關於2015年開展以“國法與教規的關係”為主題的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的通知
關於2015年開展以“國法與教規的關係”為主題的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5-05-27 00: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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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族宗教局轉發省民族宗教委關於2015年開展以“國法與

教規的關係”主題的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的通知

縣(市、區)民族宗教局,平遠縣、蕉嶺縣民族宗教和外事僑務局:

為貫徹落實省民族宗教委關於2015年開展以“國法與教規的關係”為主題的“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的部署要求,推動“學習月”活動的製度化和規範化,現將《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關於2015年開展以“國法與教規的關係”為主題的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的通知》(粵民宗發〔201531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突出學習重點。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舉辦“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廣泛動員宗教界踴躍參加活動,為宗教界的健康發展提供正確的導向,推動宗教界全麵樹立法治意識。今年是宗教工作係統落實“六五”普法規劃的收官之年,要圍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結合當地宗教界實際,重點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報告對法製宣傳教育和宗教工作的新要求,不斷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自覺抵製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

二、加強組織領導,注重活動成效。各縣(市、區)民族宗教部門要從全麵依法治國的高度,把開展主題活動作為推動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和《2015年廣東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重要載體,作為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工作落實,督促各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製定學習計劃和學習製度,避免“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流於形式、走過場。要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教育,做好總結彙報。各縣(市、區)民族宗教部門要對本地開展活動情況及時進行宣傳,努力擴大影響,要發揮宗教界主體作用,堅持經常性宣傳與集中宣傳相結合,堅持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結合,堅持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各縣(市、區)民族宗教部門要加強對“學習月”活動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存在問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並對如何鞏固“學習月”活動的成效、如何深入開展宗教工作係統的法治宣傳教育進行研究,提出意見。

請各縣(市、區)民族宗教部門按要求填好《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開展情況彙總表》,並將工作亮點和簡要文字總結(包括電子文檔),於75日前上報我局辦公室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