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群眾通過電話向省應急管理廳舉報肇慶市廣洪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違法行為。接到舉報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立即轉肇慶市應急管理部門辦理,肇慶市端州區應急管理局迅速赴現場核查。經核實該條舉報信息屬實,查實該公司存在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行為,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肇慶市廣洪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依法處以人民幣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應急管理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內部辦理程序(試行)》等獎勵規定,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向舉報人獎勵人民幣3000元。
2025年3月7日,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承接的東莞市大嶺山大塘村產業項目員工報告3號塔吊吊裝過程不符合塔吊“十不吊”要求,塔吊在吊裝過程中將6米鋼管和2米鋼管混吊,6米鋼管有倆根鋼絲繩捆綁,2米鋼管僅有一根鋼絲繩捆綁,存在長短吊情況。該員工立即將危險作業情況報告給項目負責人,同時呼叫塔吊司機停止吊料作業,防止了高空落物傷人事故。事後項目安全管理人員重新對司索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恢複施工。經項目內部研判,按照項目專項獎勵製度,對該項目隱患報告員工獎勵2000元。 2025年4月13日,惠州大亞灣運行泰安液化氣有限公司裝卸操作員在指揮液化氣槽車裝卸作業過程中,聽到槽車連接管道處發出輕微的嘶嘶聲,立即示意停止裝卸作業,疏散周邊無關人員,並第一時間向公司報告。裝卸操作員的果斷處置和及時報告,成功避免了可能因液化氣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依據公司內部隱患報告獎勵製度,獎勵隱患報告員工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