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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印發“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提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
來源:廣東省民政廳   時間:2024-05-22 09:43:3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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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提高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係,完善困境兒童保障製度,不斷增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福祉,廣東省民政廳等19部門日前印發《廣東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到2026年,以兒童需求為導向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高效,支持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基層基礎更加堅實,服務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氛圍更加濃厚,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精準識別服務對象

  《實施方案》明確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未滿十六周歲農村戶籍未成年人。困境兒童包括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家庭兒童、重殘兒童、兜底監護兒童,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政策文件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類型等六類對象。

分級分色跟蹤服務

  《實施方案》明確根據風險等級,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為四個等級:高風險(紅色)、中高風險(黃色)、中低風險(藍色)、低風險(綠色)。建立兒童主任和“雙百”社工定期走訪製度,開展分級分色跟蹤服務。

  其中,高風險等級(紅色)為需緊急幹預的兒童,應在發現或接報個案情況後即時介入處置。中高風險等級(黃色)為需重點跟蹤的兒童,至少每月入戶走訪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中低風險等級(藍色)為需定期介入的兒童,至少每兩個月入戶走訪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低風險等級(綠色)為需常態化關愛服務的兒童,至少每個月聯係一次,每三個月入戶走訪一次。

加強數據比對、排查監測、關愛幫扶協作聯動

  《實施方案》強調,要加強各部門數據比對,重點比對是否按規定納入或退出基本生活保障、控輟保學、教育資助、醫療保險、康複救助等情況,加強精準識別,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基本生活、兜底監護、教育、醫療、康複、住房等分類保障和關愛服務。

  要強化排查監測。各鎮(街道)應加強排查,發現需要職能部門介入處置的兒童時,及時將兒童名單報送同級教育、醫保、殘疾、衛生健康、公安、檢察、法院等相關部門。

  要加大幫扶合力。市、縣級民政部門定期將高風險等級、中高風險等級、中低風險等級兒童至少每半年通報同級團委、婦聯、殘聯,特殊情況及時通報,協同開展關愛幫扶,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健全社會支持係統,強化誌願服務,推動形成關愛服務工作合力。部門間在數據比對、排查監測、關愛幫扶過程中,應當依法保護兒童個人信息。

實施“五大行動”

  根據《實施方案》,將實施精神素養提升行動、監護提質行動、精準幫扶行動、安全防護行動、固本強基行動共五大行動。

  實施精神素養行動,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心理健康服務、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推動中小學校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新增50所義務教育學校心理輔導室標準化建設,落實規定課時,將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作為關注重點。推動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設置心理谘詢室,加強對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隊伍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各地推動在每個縣區建設不少於1個12355線下服務陣地、成立不少於1支12355誌願服務隊,廣泛開展12355青少年綜合服務熱線進學校、進社區活動,為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提供心理谘詢和轉介服務。推動學校心理教師、學校社工和社區社工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協同合作,鏈接資源提供心理健康服務,開展一對一幫扶。

  實施監護提質行動,強化監護職責落實,完善委托照護製度,加強監護幹預工作,強化政府兜底監護。加大強製報告製度宣傳力度,加強社區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於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務指導。依法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落實監護責任提供法律援助,指導村居律師加強對有關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方麵法律問題的谘詢服務。持續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質量發展,實現兒童養育、醫療、康複、教育、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為兒童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基本醫療、心理輔導等支持和服務。

  實施精準幫扶行動,開展摸底走訪建檔,強化救助保障服務,提升教育幫扶能力,開展生活關愛服務,開展源頭幫扶服務。對轄區內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全麵摸底排查,落實數據動態更新機製,加強檔案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強困境兒童分類精準保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納入低保、低保邊緣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特困、臨時救助等保障範圍。健全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診斷、治療與康複救助銜接機製,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手術、康複輔助器具配置、康複訓練等救助服務。鼓勵多渠道籌集資金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購買惠民保等商業保險,提高多層次保障水平。推動建立學校教師、誌願者等與學業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一對一”結對幫扶機製。持續深化“情暖童心”共青團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大力實施“童心港灣”、紅領巾學堂項目,深化開展“愛心媽媽”關愛服務活動等,打造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品牌。

  實施安全防護行動,加強安全教育引導,加強安全風險防範,加強網絡保護工作。縣級教育、公安、民政、團委、婦聯等相關部門以及各村(居)民委員會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知識進村(社區)活動,麵向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防溺水、防欺淩、防性侵、消防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麵教育。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各類涉及兒童機構場所的風險隱患防範,重點開展消防安全、校車安全、衛生情況、自然災害防範等,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措施。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作為網絡安全保護重點對象,加強對兒童網絡欺淩、造謠攻擊、人肉搜索、侵犯隱私等有害信息的巡查監測、舉報受理、有效處置。

  實施固本強基行動,加強兒童主任隊伍建設,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加強數字化建設。每個村(社區)擇優選任至少一名兒童主任,對於轄區內常住兒童數量較多或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總人數超過30人的村(社區),根據實際需要增配兒童主任。推動製定兒童主任職責清單和關愛服務內容清單,構建兒童主任綜合培訓體係,加強省級示範培訓引領,舉辦兒童主任技能大賽。積極培育和發展兒童福利領域社會組織,通過政府委托、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種形式,引導和規範兒童福利領域社會組織參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建立慈善幫扶資源供需精準對接機製,鼓勵社會組織和誌願者等深入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積極參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行動。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部署啟動、摸排標識、重點推進、鞏固提升四個階段的工作安排,並在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資金保障、加強督促檢查、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麵提出了具體保障措施。下一步將跟進配套各項具體配套措施,推動廣東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三年行動落實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