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2022年梅州市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
於日前印發
今年我市將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根據通知:
· 從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鎮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828元/人月(比2021年提高28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不低於580元/人月;
· 在城鄉低保補差水平中,城鎮提高到不低於653元/人月,農村提高到不低於300元/人月;
· 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提高到不低於1325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不低於928元/人月。
梅州各縣(市、區)
具體調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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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2年我市執行全省四類地區城鎮和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增幅分別不低於3.5%和5%;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按不低於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且不低於當地現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確定。同時,按執行2022年標準當月的低保、特困人員名冊予以補發今年未達標月份的差額,其中,2022年新納入的低保、特困人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