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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政局 部門文件 《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2021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2021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4-20 16:54:0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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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建立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製度的通知》(粵府辦〔2013〕17號)《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2021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粵民發〔2021〕34號)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提高2021年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的通知》(粵民函〔2021〕58號),以及2021年省、市十件民生實事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印發《2021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以下簡稱《通知》)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貫徹落實。為便於基層群眾了解《通知》的相關內容,現對《通知》解讀如下:

  一、關於製定出台的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全省低保製度,規範城鄉低保標準的製訂,從2013年起,每年由省民政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建立了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製度,製訂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和城鄉低保補差水平最低標準。各地市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在省文件出台後1個月內製訂公布。梅州市執行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製,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製度文件,以及省、市十件民生實事部署要求,切實維護困難群眾最直接、最現實、最根本利益,是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基本要求。

  二、關於提標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2021年各縣(市、區)城鄉低保標準。城鎮低保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800元,農村低保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551元,這個標準是省政府要求的最低標準,且不得低於各地現行標準。

  (二)明確2021年各縣(市、區)城鄉低保補差水平。城鎮低保補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於631元、農村低保補差水平為每人每月不低於286元,這個標準是省政府要求的最低補差標準,且不得低於各地現行標準。

  (三)明確2021年各縣(市、區)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城鎮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128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882元,這個標準是按照不低於各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且不低於當地現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確定。

  (四)加強監督管理。要求各縣(市、區)要做好農村低保審核發放工作,鞏固脫貧攻堅成效,促進與鄉村振興政策的有效銜接,嚴格落實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政策,全麵推進信息化核對和監督管理。

  (五)關於實施時間。《通知》規定從2021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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