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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關於開展2025年梅州市“護童成長”社會組織走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牽手行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2025年梅州市“護童成長”社會組織走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牽手行動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5-07-22 16:25:0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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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全市社會組織: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5〕18號),推動《廣東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梅州市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實施,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關愛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提升關愛服務能力,市民政局決定開展2025年梅州市“護童成長”社會組織走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牽手行動(以下簡稱“護童成長”牽手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護童成長”牽手行動,引導動員社會組織走近兒童福利機構,走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發揮社會組織在兒童保護中的獨特優勢,在幫教助學、成長教育、心理關愛、醫療幫扶、扶貧幫困等方麵主動作為,推動兒童保護體係更加健全,社會關愛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各界積極合力關愛的良好格局。

  二、關愛形式

  (一)幫教助學:鼓勵社會組織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鏈接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順利完成學業,為考學升學提供谘詢等。

  (二)成長教育:鼓勵社會組織深入鄉村、社區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如醫療服務下鄉活動、衛生知識宣講活動、青春期性與生殖健康教育活動等,提升兒童健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社會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教育,引導兒童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強法律意識,避免違法犯罪問題發生;鼓勵社會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普及活動,講授交通安全知識,增強兒童防火、防水、防電、防拐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心理關愛:鼓勵支持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誌願服務等組織,開展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監護指導、權益維護、資源鏈接、社會融入和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加強精神層麵的關愛保護。開展心理健康谘詢和教育,推廣 12355 青少年綜合服務熱線,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提供心理援助、成長陪伴和危機幹預服務,疏導心理壓力和負麵情緒,促進困境兒童心理、人格健康發展。

  (四)醫療幫扶:鼓勵醫療衛生行業等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充分發揮行業優勢,為因自身殘疾、疾病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兒童提供包括早期篩查、康複指導、醫療康複、輔助器具適配和康複訓練等內容的康複服務,為困境兒童提供體檢服務或購買大病、人身傷害保險服務。

  (五)扶貧幫困:針對困境兒童家庭經濟困難,行業協會商會、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可以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優勢,為困境兒童提供物質幫助,如食物、學習用品、禦寒抗暑用品等物質,滿足兒童學習生活的需要。

  三、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5年7月底前)。市民政局接受社會組織自願報名,審核參與社會組織資格。根據報名情況,綜合各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和意願,將社會組織分成8個小組(每小組5-6個社會組織),分別在8個縣(市、區)開展關愛活動。

  請各社會組織登錄市民政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報名表”(//www.yyh998.com/zwgk/zfjg/smzj/mzzwgk/tzgg/index.html),並以郵件的方式發送至興寧市善小助學協會(284895036@qq.com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直接將“未保中心聯係人名冊”報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

  社會組織報名條件:在各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近5年未受到行政處罰,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承諾自願申請參加,遵守相關法規政策及“牽手行動”有關要求,尊重保護服務對象隱私和合法權益;具備較好的規範運作和公益慈善資源鏈接能力,熱衷於兒童關愛保護事業,有兒童領域專業服務人員和服務品牌優先。

  報名時間:7月 22日至 7 月 31 日。

  (二)實施階段(2025年8月-9月底)。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活動的指導,提供需要幫扶的名單,組織有關媒體對所在轄區的走訪關愛活動進行報道,並及時將宣傳報道情況報送市民政局。各小組要加強與當地民政部門的對接,組內各社會組織可根據實際進行分工合作、分頭行動,並結合自身優勢和走訪地區的需求,開展不同關愛形式的活動,並於 9 月底前完成關愛工作。

  (三)總結階段(2025年10月)。在活動結束後,以小組為單位於 10 月 20 日前將相關總結材料(含文字、圖片、音頻等各種素材)報興寧市善小助學協會,由興寧市善小助學協會彙總後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適時組織召開座談會,分享活動感受,總結活動經驗,推動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可持續開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我市“護童成長”牽手行動,是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引導和規範社會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舉措,是打造兒童福利服務領域社會力量資源平台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能力的有效渠道。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積極參與,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參與,打造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幫扶品牌項目。

  (二)明確工作職責。市民政局發揮統籌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協調社會組織與走訪地區的對接工作,主動聯係有關媒體進行報道,及時彙總報送宣傳報道情況。積極發動轄區內社會組織參與“護童成長”牽手行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積極參與,“雙百”社工要積極配合開展活動;各社會組織要充分認識開展“護童成長”牽手行動的重要意義,積極響應,踴躍參與活動。

  (三)加強宣傳報道。“護童成長”牽手行動開展過程中,現場活動名稱或橫幅等宣傳物料避免出現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流動兒童等字眼,以免造成家長顧忌和兒童標簽化等不良影響。各民政部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在尊重和保護兒童隱私權的前提下,多種形式宣傳關愛保護困境兒童的典型做法及成效,帶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兒童關愛保護,營造齊抓共管的兒童關愛保護氛圍。


  附件:1.梅州市xx社會組織參與2025年梅州市“護童成長”牽手行動報名表

              2.梅州市xx縣(市、區)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聯係人名冊



  梅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2日   


  聯係人及電話:

  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  熊慶榮  2283812

  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              曾靖權  2283626

  興寧市善小助學協會                      劉    生  3322138 



附件1梅州市xx社會組織參與2025年梅州市“護童成長”牽手行動報名表.doc

附件2梅州市xx縣(市、區)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聯係人名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