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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關於遴選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關於遴選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5-06-12 14:43:2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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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關於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製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我局決定遴選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承接工作的內容

  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按照《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 39 號)規定,具體內容為: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為依法實施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職責,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依照規範的方法和程序,由評估機構根據評估 標準,對社會組織進行客觀、全麵的評估,並作出評估等級結論。

  二、承接的方式

  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工作方 案的通知》(梅市府〔2013〕18 號),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職能屬非競爭性事項,在立法授權之前,作為過渡性安排,應當按照轉移程序,實施公告、報名競爭、公示等步驟擇優選擇符合條件的 社會主體承接。

  三、承接主體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依法注冊登記的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 民事責任能力的機構;

  (三)具有全行業代表性和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經驗;

  (四)熟悉和了解各類社會組織的日常運作和管理工作;

  (五)有此項工作經驗的機構優先。

  四、承接事項

  事項名稱:梅州市民政局 2025 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

  本次轉移事項承接期限為1年。

  五、遴選程序

  采取公開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選用的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接。

  (一)報名。自公告之日起 7 個工作日(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15時前), 申請單位根據本公告有關承接單位應具備的條件,認為符合承接主體條件的,可以向市民政局提出書麵承接申請,並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具體包括:

  1.社會組織承接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資質申請表;

  2.政府部門頒發的《法人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對);

  3.申請單位的章程及財務製度、信息公開製度、監督管理製度;

  4.申請單位簡介及相關證明。簡介內容包括: 申請單位近 3 年的工作情況,財務審計情況,繳納稅收,年檢情況等;

  5.申請單位專職工作人員社保繳納證明;

  6.申請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相關證明;

  7.承接職能的具體實施方案。

  (二)材料審查和答辯。由市民政局對申請承接的單位提交 的材料進行審核,根據需要,申請承接的單位還須接受市民政局組織的答辯。

  (三)審定。市民政局根據審核意見選擇確定承接主體。

  (四)公示。市民政局對選擇的承接主體通過梅州市民政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 7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書麵向市民政局提出異議,異議人應當實名,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市民政局負責異議的調查核實,並將結果對外公告。

  (五)簽訂協議。市民政局與承接主體簽訂承接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取消承接資格的條件等內容。

  (六)移交。市民政局將在簽訂協議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轉移工作,並通過市民政局網站向社會公告。

  六、其他事項

  任何人發現轉移職能過程中有違紀違規問題的,均可以向市民政局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應當實名,且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聯係人:楊偉星

  聯係地址:梅州市梅江區江南街道定民路 4 號梅州市民政局

  社會組織管理科

  聯係電話:(0753)2283626  傳真:(0753)2283855

  投訴電話:(0753)2283325  傳真:(0753)2283786


  附件:社會組織承接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資質申請表

  梅州市民政局

  2025 年 6 月 10 日


附件:社會組織承接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資質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