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為做好全市性社會組織2024年度工作報告,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報對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梅州市民政局依法登記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包括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均應填報2024年度工作報告。
二、年報時間
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三、年報方式
(一)材料報送。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年度工作報告填寫,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後更正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
(二)前置審查。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的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先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的,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四、年報內容
(一)年度工作報告。按照規定表格填寫,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等情況;其他情況。
(二)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社會組織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的規定,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還需提交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
五、年報程序
(一)網上填報。登錄“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台”https://smzt.gd.gov.cn/shzz/gdnpo_index.html),點擊右上角“登錄”,選擇地區“梅州市”,輸入登錄賬號(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密碼,登錄成功後,再點擊左側菜單的“2024年度工作報告”入口,按要求和係統提示進行填寫。
(二)上傳附件。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麵,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需下載打印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頁麵,掃描或拍照上傳。
(三)信息公開。經“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台”係統審核通過的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將在“梅州市民政局網站-通知公告-梅州市社會組織業務鏈接公示清單-社會組織年度報告列表頁-鏈接”公布年度工作報告摘要,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年度工作報告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通過報送年度工作報告,主動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度檢查,是社會組織按照法規政策規定應當履行的義務,且與社會組織信用監管直接掛鉤,社會組織務必高度重視,務必按照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二)強化責任。社會組織應當對年度工作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由社會組織自行承擔,因此,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麵,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同時,社會組織要指派專人負責年報工作。
(三)加強監管。根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要求,對違反年報有關規定的行為,將采取如下處理措施。一是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24年度工作報告的,將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二是對連續2年不按照規定的期限參加年檢的社會團體,將予以“限期停止活動或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行政處罰;對連續或累計3年不按照規定的期限參加年檢的社會團體,將予以“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三是對連續2年或累計3年不按照規定的期限參加年檢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將予以“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七、聯係方式
技術谘詢電話:020-83341308、87554998;業務谘詢電話:0753-2283626(社團)、0753-2283855(民非)。
梅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