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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注銷清算審計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注銷清算審計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9-24 14:52:4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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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 68項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粵府〔2016〕55號)規定和梅州市人民政府決定清理規範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第一批)的相關規定,各全市性社會組織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注銷清算,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注銷清算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注銷清算審計。

  為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現將2024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注銷清算審計工作(以下簡稱“審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性社會組織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時,由我局委托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並承擔審計費用。

  二、審計工作期間,全市性社會組織需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時,需要按照本組織《章程》的規定,履行完內部民主決議程序後向我局提交審計申請,填寫《全市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申報表》(附件1)或《全市性社會組織注銷清算審計申報表》(附件2)。我局將按照程序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請的社會組織開展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或注銷清算審計。受托會計師事務所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社會組織實施審計,並向我局出具書麵審計報告,同時反饋社會組織。我局將根據審計結果,並結合其他有關材料辦理具體業務。


  附件:1.全市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申報表

          2.全市性社會組織注銷清算審計申報表

 


 梅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全市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申報表.doc

附件2:全市性社會組織注銷清算審計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