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全市性社會組織:
根據《梅州市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麵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梅市府函〔2019〕266號)和《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2024年梅州市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梅市民函〔2024〕51號)的精神,我局定於2024年9月至10月開展全市性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推進社會組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實行差異化監管,確保全市性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高質量推進。
二、確定抽查對象和執法人員
市民政局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台”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並邀請業務主管單位代表和相關人員參加。
三、檢查時間
2024年9月至10月(具體檢查時間,由檢查組另行通知檢查對象)。
四、檢查內容
對檢查對象在2024年的法人治理、涉企收費、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等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工作中,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財務審計工作。
五、檢查方法
(一)聽取彙報。執法檢查人員到檢查對象注冊地址聽取社會組織檢查彙報(參加人員:執法檢查人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理/董事長、監事長或監事、會員代表或從業人員代表等),並視情況單獨聽取監事長或監事、會員代表或從業人員代表對社會組織的意見。
(二)查閱資料。現場查閱檢查對象會議紀要、規章製度、年度工作報告、檔案等文件資料。
(三)現場筆錄。現場檢查法人注冊地址以及相關資料,製作檢查筆錄,如實記錄檢查情況,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對象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現場工作人員簽字或者蓋章;無法取得簽字或者蓋章的,檢查人員應當注明原因。
六、檢查對象需準備材料
(一)法人登記證書、印章、章程原件,分支機構相關資料,機構設置及負責人職責分工;
(二)各項規則製度、財務報告;
(三)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以及2024年度以來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會議記錄;
(四)其他與檢查有關的資料。
七、 檢查結果
檢查結果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台、梅州市民政局網站向社會公布,並通報各相關社會組織和業務主管單位。
八、其他事項
(一)檢查對象認為隨機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中存在應依法回避情況的,應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麵向市民政局提出,由市民政局審核後按程序遞補執法檢查人員。
(二)檢查對象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認真對待,及時、準確、全麵地提供所需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
聯係人:蔡瑾玲、黃萬洲,電話:0753-2283855
附件:1.隨機抽查監督檢查對象名單
2.隨機抽查執法人員名單
梅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隨機抽取監督檢查對象名單
附件2
隨機抽查執法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