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會團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於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我局對依法登記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實施了2022年度工作報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2年度應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社會團體289個,按規定要求報送的255個,未按規定要求報送的34個,參報率為88.24%;連續兩年(2021年、2022年)未報送的10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政部《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於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局將對34個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列入活動異常名錄。
附件:1.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名單
2.連續兩年(2021年、2022年)未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名單
梅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名單
附件2
連續兩年(2021年、2022年)未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