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已歸檔
2016年梅州市民政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梅州市民政局是梅州市政府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民政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退役士兵、複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撫恤優待、評殘評烈、殘疾軍人安置、烈士褒揚和犧牲病故部隊幹部的家屬安置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係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和監督市級救災款物。
4、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係。
5、負責擬訂全市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方案及申報工作,負責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製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
6、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城鄉社區建設和城鄉社區服務體係建設。
7、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8、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9、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民政係統的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民政係統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誌願者隊伍建設。
11、負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12、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列入決算編製的下屬單位有梅州市軍供站、梅州市複退軍人醫院、梅州市救助管理站、梅州市殯葬管理所、梅州市救災物資管理站、梅州市兒童福利院、梅州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梅州市救助管理站職能:為在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性的社會救助。梅州市殯葬管理所職能::主要宣傳殯葬管理政策,指導殯葬單位工作,落實殯葬管理規定。梅州市軍供站職能::保障供應過往部隊、新兵、老兵退伍等。梅州市救災物資管理站職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及救災物資的調拔發放工作。梅州市複退軍人醫院職能:主要為全市複員退伍軍人及社會收容精神病患者防治工作服務。梅州市兒童福利院職能:為全市孤殘兒童、棄嬰提供各種綜合性社會福利服務。梅州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職能:主要做好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梅州市民政局及下屬基層預算單位行政編製數20人,機關工勤編製3人,事業編製數149人(含參公單位及臨聘人員),實有人數143人。
(三)收支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經費預算總收入4343萬元,預算總支出4343萬元。其中預算基本支出2395萬元、項目支出1988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我局及下屬各單位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公務接待費預算41.5萬元,比上年預算下降6%,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5萬元,比上年預算下降70%。三公經費下降是由於我單位對預算執行情況嚴格把關,加強支出管理,厲行節約,確保全年預算支出不突破指標,不給財政增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