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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政局 殯葬管理信息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製的通知》政策解讀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製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源:廣東民政信息網   時間:2018-12-13 16:40:3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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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是在何背景下出台的?

公墓建設和管理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解決近年來殯葬領域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民政部等9部委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鞏固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嚴格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健全公墓監督管理長效機製,規範公墓建設和經營行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市場經濟和殯葬改革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廣東實際,廣東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出台《關於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製的通知》(粵民規字〔2018〕6號,簡稱《通知》)。

二、如何落實經營性公墓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職責?

《通知》規定,各市、縣(區)要堅持權責一致原則,增強依法履職和風險防範意識,適應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探索和完善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民政部門要積極發揮牽頭協調作用,聚焦關鍵環節,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管理聯動機製,形成職責明確、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監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通知》對改進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年報抽查)製度有何要求?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持實行並不斷完善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年報抽查)製度,簡化年檢流程,改進年檢方法。圍繞建設和經營審批、總體規劃和配套設施、內部管理與隊伍建設、經營服務、移風易俗等方麵,加強全麵監督檢查、隨機抽查,推動公墓經營單位依法建設和經營。

四、《通知》對創新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方式有何規定?

《通知》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管方式,推動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製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基礎信息采集和動態監控,督促公墓建立健全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租用(出售)明細台賬,並嚴格按照規定對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的複印件、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使用合同等文件材料歸檔。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製,切實糾正經營性公墓建設超規定麵積墓穴(墓位)、非法出售(租)、轉讓(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等行為。針對經營性公墓建設管理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五、從哪些方麵加大對經營性公墓的行政指導力度?

一是推行《廣東省經營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示範文本)》,糾正公墓排除、限製競爭和壟斷行為。二是指導經營性公墓配套建設節地生態安葬區域,提供骨灰樹葬(花葬、草坪葬)、寄存、小型墓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三是運用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督促經營性公墓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四是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經營性公墓,合理引導經營業者定價行為,防止價格虛高。

六、對經營性公墓監督檢查結果如何運用?

《通知》要求,建立全程留痕的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製,實現過程公開、責任可溯,並強化結果運用。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形成有效震懾。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通過公眾信息網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加強部門信息交換共享和聯動懲戒,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製度,強化信用約束。

七、《通知》從什麼時間開始實施?

《通知》自2019年1月28日實施,有效期5年。《通知》要求,各地參照本通知精神,研究製定公益性公墓監督管理相關規定,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監管。

附件:關於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製的通知(粵民規字〔201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