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4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就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質量基本標準和評價體係,民政部組織編寫並報請國家標準委發布了國家標準《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GB/T35796-2017,以下簡稱《基本規範》),《基本規範》規定了養老機構服務的基本服務項目、服務質量基本要求、管理要求等內容,是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管理首個國家標準,標誌著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邁入標準化管理的新時代。
一、標準編製背景
截至2016年底,全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有2.3億,占總人口的16.7%,其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約4000萬人,占老年人口的18.3%,空巢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51.3%。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養老機構成為老年人社會化養老的重要方式。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關係2億多老年人口特別是4000多萬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關係他們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質量的大事。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重要講話精神,民政部、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全國老齡辦2017年啟動實施了為期四年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把研究製定《基本規範》列入重要工作。2017年,專項行動以115項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指標為主要內容,開展了全國大檢查、大整治工作,進一步摸清了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家底。
二、標準製定過程
在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115項指標大檢查、大整治的數據支撐下,民政部組織行業專家團隊,借鑒北京市等地方標準的實踐經驗,廣泛征求行業和社會各方意見,研究製定《基本規範》。《基本規範》製定過程中,始終堅持三個原則,把握標準製定的總體方向。一是堅持保基本原則,要求《基本規範》的主要內容及要求始終緊扣基本內容、基本要求,適用於全國及各類養老機構,守住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底線。二是堅持可操作原則,《基本規範》語言上要通俗易懂,便於養老機構和社會理解掌握;內容上切實可行,符合我國養老機構服務實際情況。三是堅持可持續改進原則,《基本規範》鼓勵養老機構在具備基本質量的基礎上,能夠有不斷提升的機製和空間。
在近一年的起草過程中,民政部通過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實地調研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共收到全國23個省份、近100家不同類型養老機構和許多個人的449條意見。
三、標準發布實施的重大意義
一是填補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國家標準空白。由於缺乏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標準,養老機構開展服務質量建設缺乏遵循,社會評價養老機構服務質量也缺乏依據。《基本規範》填補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國家標準空白,健全了養老機構標準體係,為進一步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供了指引。
二是明確了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基準線、起跑線。由於服務主體、所在地區、規模大小、興辦時間等方麵的差異,不同養老機構的管理服務水平存在較大差別,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基本規範》結合我國養老服務發展現狀和趨勢,緊扣養老服務的安全底線和基本功能,明確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基本標準,為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出了最低要求。
三是為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標準打下堅實基礎。在貫徹落實《基本規範》的基礎上,全國將推動建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標準,鼓勵養老機構在保證基本服務質量基礎上,實現更高質量、更多元化發展,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基本規範》的發布實施,將成為今後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管理的第一塊基石。
四、標準的主要內容
《基本規範》全文共有112條,除去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外,共對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出106條要求,主要包括基本要求、服務項目與質量要求、管理要求、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
一是基本要求。堅持依法營運的原則,對養老機構的服務資質作了明確要求。養老機構提供服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獲得相關許可;開展外包服務的,應與有資質的外包服務機構簽訂協議。
二是服務項目與質量要求。這部分是《基本規範》的核心內容。服務項目與質量要求一方麵列出了養老機構9方麵的服務項目,包括: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與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另一方麵,明確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項目的主要內容與基本質量要求。
三是管理要求。提出了養老機構服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環境及設施設備管理、安全管理四方麵的基本要求,確保養老機構服務在安全、有序、有保障的環境中開展,為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管理提供支撐。
四是服務評價與改進。為促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基本規範》闡述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評價方式、評價內容和持續改進要求,為養老機構開展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提供指導。
下一步,民政部將把貫徹落實《基本規範》納入2018年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內容,推動全國養老機構學標準、用標準,開展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促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邁上持續提高的長效發展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