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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17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來源:梅州市民政局   時間:2017-05-23 23:57:1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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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17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梅市民字〔201742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製度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47號)、《廣東省民政廳關於發布2017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粵民發〔201794號)和2017年省、市十件民生實事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7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製定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從201711日起,執行《2017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見附件)。

二、從201711日起,梅州市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8088/人年以上,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三、各縣(市、區)應按實施新標準當月的低保、特困人員名冊予以補發,其中2017年新納入的低保、特困人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

四、各縣(市、區)要加強民政與扶貧開發部門的有效銜接,嚴格落實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全部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範圍。要健全主動發現和動態管理機製,主動協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提出救助申請,對低保、特困人員定期複核,對不再符合條件的對象按規定退保。

附件:2017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梅州市民政局

2017522

附件:

2017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縣(市、區)

城鄉低保標準

(元/人月)

城鄉低保補差水平(元/人月)

城鎮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元/人年)

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元/人年)

城鎮

農村

城鎮

農村

分散

供養

集中

供養

梅江區

620

460

360

12000

興寧市

580

400

457

206

11160

9000

梅縣區

580

400

460

210

11136

9720

平遠縣

580

400

457

206

11136

8400

蕉嶺縣

580

400

457

206

11136

8304

大埔縣

580

400

457

206

11160

8160

豐順縣

580

400

457

206

11160

8400

10800

五華縣

580

400

457

206

11136

8400

10800

備注:城鄉低保補差水平是指各縣(市、區)當月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含分類施保)金額除以當月城鄉低保對象人數得出的月人均補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