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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16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最低標準的通知
來源:梅州市民政局   時間:2016-05-13 08:54:5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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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16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最低標準的通知

梅市民字〔20162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提高我省底線民生保障水平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3111號)、《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建立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製度的通知》(粵府辦〔201317號)、《廣東省民政廳關於發布2016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粵民發〔201664號)、《廣東省民政廳關於調整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參照指標的通知》(粵民發〔201587號)、《yabo88 關於印發2016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和市十件民生實事責任分工表的通知》(梅市府辦明電〔201649號)和《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2016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18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6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最低標準製定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201611日起,梅州市城鎮最低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485元、農村最低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335元;城鎮最低低保補差水平為每人每月419元、農村最低低保補差水平為每人每月191元。

二、從201611日起,梅州市農村五保年供養標準提高到6470/人以上,確保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三、各縣(市、區)對未達標的月份按當地政府批準實施新標準當月的低保、五保名冊予以補發,其中,2016年新保的低保、五保戶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

四、各縣(市、區)製定的城鄉低保標準、補差水平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不得低於市製定的最低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並將城鄉低保標準、補差水平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報市民政局備案。

梅州市民政局

2016512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