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討人員是最困難最邊緣最脆弱的困難群體,具有身體虛弱、流動性大、社會關注度高等特點,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易感、易發及高危傳播人群,需要倍加關心和愛護。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繼率先在全國印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領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後,2月6日,省民政廳印發升級版,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及救助管理機構要以對人民群眾極端負責的態度,以“專、精、細、實”的作風,全力以赴打贏救助管理領域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抓入口,嚴格落實入站接待程序。落實流浪乞討人員求助接待“三部曲”:一“測溫”,所有求助人員必須第一時間測量體溫,拒絕測量體溫的,嚴禁入站受助。凡體溫異常者,尤其是伴有乏力、幹咳等症狀的,一律報當地疾控部門處置。二“詢問”,詢問求助人員最近半個月生活、工作經曆,凡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或者接觸重點疫區人員、確診病人及疑似感染者的,一律報當地疾控部門處置。三“隔離”,原則上,所有新入站受助人員一律與原站內受助人員分開食宿,按規定隔離觀察,嚴禁與站內滯留14天以上且無感染症狀受助人員混合食宿。
抓內控,嚴格落實站內防控措施。救助管理機構內分設正常救助區域和隔離觀察區域,全部實行分餐製和分散製就餐。正常救助區域供滯留14天以上且無感染症狀受助人員食宿,原則上實行封閉式管理。隔離觀察區域供新入站受助人員食宿,實行分類隔離觀察,嚴禁混合食宿。建立受助人員“一人一檔”健康檔案,每天定時監測體溫,實時記載受助人員身體狀況、精神狀況,以及治療、檢查、用藥情況。發現有氣促、肌肉酸痛無力等症狀的受助人員,第一時間報當地疾控部門處置。
抓出口,嚴格落實離站規勸程序。一是暫停送返。全麵暫停特殊困難救助對象送返工作,確必送返的,應提前溝通並進行體檢,由醫療機構出具健康證明並向主管民政部門報備。二是挽留受助。原則上,不允許滯留未滿14天的受助人員自行離站,確須離站的,應請醫療機構出具健康證明並向當地疾控部門及主管民政部門報備,同時做好疫情防控宣教工作。三是安全離站。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滯留滿14天無感染症狀的受助人員主動要求離站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宣教工作,同時將受助人員返鄉信息通報流入地救助管理機構。
抓保障,嚴格加強機構內部管理。救助管理機構要做好防護口罩、測溫儀、防護眼鏡、防護手套、洗手液、消毒水、防護衣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保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場所整潔幹淨、通風透氣,並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同時,加大到合作醫療機構、托養機構看望探視受助人員頻次,及時掌握受助人員身體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妥善處置。
抓值守,嚴格加強值班值守工作。一是教育宣講。每日監測工作人員身體狀況,建立和落實複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製度,提高疫情防控意識。二是主動隔離。工作人員如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或者有發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狀的,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後,自覺隔離醫學觀察,嚴禁帶病上班。三是個人防護。工作期間,工作人員要戴口罩、防護眼鏡、一次性乳膠手套等醫學防護用品,做好防護措施。四是值班值守。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領導在崗帶班製度及應急處置機製,深入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及時救助陷入困境、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生活無著人員,全力以赴守護好流浪乞討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