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近6個月內拍攝;
2.正麵像,頭和臉不歪斜或側轉,頭發不遮擋五官;
3.不戴有色眼鏡、婚紗,不戴頭飾、帽子,少數民族當事人是否免冠從習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帶上衣;
5.照片應為同一底版,背景為紅色;
6.頭部應占照片的2/3。
7.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補領結婚證的,提交雙方合影照片3張,大小為2寸(寬5.3cm×高3.5cm)。
8.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補領離婚證的,提交本人單人照片2張,大小為2寸(寬3.5cm×高5.3cm)
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拒絕使用婚紗照、劇照、藝術照、濃妝照、表情誇張及穿戴有損嚴肅性服裝飾物的照片。